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GB 18352.5-2013)》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新购买或者进口的轻型汽车、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须符合国Ⅵ标准。而对于2018年7月1日前登记的轻型汽车和轻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如符合国Ⅴ标准,可以继续在限行区域行驶,但不得新增。所以,如果你的国五车是2018年7月1日前已经在广州注册登记的车辆,那么它仍然可以在广州境内行驶,但不能再新增加同样标准的车辆。而如果你的国五车还没有在广州进行过注册登记,那么就需要参照最新标准进行评估,是否能够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情况还需查询广州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