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系统
一、组织保障
(一)机构建设
成立“平陆县第一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实现全员参与。落实校长定期检查制,对行动计划方案中目标实现情况进行阶段分析、指导、落实。努力做到团结协作,分工明确。积极推进学校各项规划、制度的全面落实,保障学校的健康发展。
(二)队伍保障
发挥行政的核心领导作用与模范带头作用,全体管理人员要身先士卒,垂范率先,有开阔的视野,有积极的服务意识,有谋划有步骤地引领学校发展;引导广大党员脚踏实地,努力成为爱岗敬业的旗帜、提升质量的标杆、班级管理的示范和自律的表率,成为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全体骨干教师,要在班主任管理和专业成长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协同其他教师共同成长。
二、制度保障
(一)建章立制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所有制度出台要体现全员参与,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要把师生的合理需求作为教育的逻辑起点,让教师和学生成为学校管理的主体,提升教师价值感和幸福感。让制度为学校创新发展、内涵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和保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努力使管理成为一种对话、一种服务、一种激励、一种提升,促进学校的特色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提高执行力
在计划的具体实施阶段,学校规划管理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要提高执行力。做好规划的咨询指导、检查督导和调节平衡工作,及时纠正存在偏差的管理行为,形成行政接受教职工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达成。
(三)强化目标管理
为保证学校各项制度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学校各部门领导工作要加强目标管理,保障目标制定的科学、实际、可操作。及时作好规划各阶段的检查测评工作,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将行为绩效与实施奖惩结合,鼓励先进,激励全体,真正提高学校组织的整体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