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先读的老福,然后才读的波洛、马普尔。第一次读《帷幕》(当时的译本叫幕后凶手)的时候,我就有了这样一种关公战秦琼的想法。如果让老福来对付斯蒂芬·诺顿,结局会不会截然不同呢
在本作里,波洛几乎已经做到了一切。包括哄过柯蒂斯、黑斯廷斯,发现真相,阻止犯罪,洞悉所有成员的内心。然而,横亘在他与诺顿之间的并不是业务能力,而是价值选择。比起老福,波洛对法律的敬畏程度显然更胜一筹,他是坚定的护法卫士,但真的不想做执法者。在已经确定真凶之后,他依然迟迟未能动手,直到诺顿把魔爪伸向黑斯廷斯,波洛才决定下手。而且,在明明可以伪造现场,隐藏自己的情况下,波洛依然选择“接受审判”。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对波洛的能力和道德感到钦佩,但更多的是痛心和不甘
做一个不靠谱的假设,如果诺顿遇到的是老福,结局会如何呢?老福对犯罪史和近期罪案了如指掌,用小斯坦弗的话来说就是到了可以出《警务新闻旧录》的程度。波洛追踪到的五起无疑点诡异案件老福大概率也能查到。论装病和乔装,老福能写论文。最关键的是,法律对老福的拘束程度显然远远远远不如对波洛的。包庇罪犯,如魔鬼之足、新蓝宝石案、银色白额马。不讲武德私自潜入别人家中,如波希米亚丑闻、米尔沃顿。在米尔沃顿里甚至还哄女人 以他对法律的态度和捍卫正义的责任感,一旦发现诺顿难以用正道解决,我觉得老福会毫不犹豫地亲自动手。而且,事后不会受啥良心谴责,难说还能跟华生吹几句“如果能为社会解决这个祸害,我将心甘情愿地结束自己的侦探生涯” “我毫不怀疑自己把力气用错了地方。因为这个魔鬼不再存在,斯泰尔斯的空气得以清新”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