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历表》:公元前1195年相当帝乙十祀。
卜辞九月相当戌月,是月大壬辰朔,甲午胐为月首,三十日癸亥。
亥月大壬戌朔,甲子胐为月首,而癸亥在亥月胐前,为戌月(九月)月终三十日。
十月为亥月,月首甲子,三十一日甲午。
十一月为前1194年子月,月首为乙未,二十九日癸亥,三十日甲子。
十二月为丑月,月首应为乙丑,月终为三十日甲午。
随之十一祀正月月首乙未,三十一日乙丑,方可与卜辞吻合。
但《历表》:公元前1194年丑月大辛酉朔,乙丑已相隔四月,我们采取甲骨卜辞真实记录,以《历表》作为参考,终究不能以现代历表取代中国殷周以上古史年代。
下文将有其他例证以作补充。
十一祀二月月首丙寅,月终甲午为二十九日。
卜辞二月以甲午为止,以后三月癸卯至癸丑四月癸酉,五月癸卯癸丑,其月首难以确定,但可以适当排列,不致发生窒碍。
本条为推算帝乙十祀在公元前1195年之关键。
(6)《续编》2·1·3:癸亥,王卜贞;……在二月,唯王廿祀。
《历表》:公元前1185年卯月小己亥朔,庚子胐为月首,二十四日癸亥。
(7)《通纂》596:
癸丑卜,在贞:王旬亡祸?在六月,王于上。
癸亥卜,在向贞:王旬亡祸?在六月,王于上。
癸酉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七月。
癸未卜,贞:王旬亡祸?在七月,王征□□商,在爵。
癸巳卜,贞:在上贞:王旬亡祸?在七月。
(8)《通纂》597:
癸未王卜,贞:旬亡祸?在九月,在上,王廿司(祀)。
癸巳王卜,贞:旬亡祸?在九月,在上。
(9)《通纂》600:
癸未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九月,王廿司。
癸卯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王廿司。
(10)《簠室殷契徵文》地望10:
癸巳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九月。
癸卯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
癸丑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
癸亥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
癸酉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又一。
癸未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又一。
癸巳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十月又一。
(11)《通纂》598:
癸□□,□□□贞:王□□□?在□□。
癸卯卜,贞:王旬亡祸?在二月,在上。
癸丑卜,在上贞:王旬亡祸?在二月。
□亥卜,在□□贞:□□亡祸?在□□。
郭沫若云:“此片当在王之廿又一祀。”从以上排列帝乙廿祀六月至廿一祀二月卜旬日期:六月 …… 癸丑 癸亥
七月 癸酉 癸未 癸巳
八 …… …… ……
九月 …… 癸未 癸巳
十月 癸卯 癸丑 癸亥
十一月 癸酉 癸未 癸巳
十二月 …… …… ……
正月 …… …… 癸巳
二月 癸卯 癸丑 癸亥
《历表》公元前1185年未月小丁酉朔,戊申朏为月首,十七日癸丑,二十七日癸亥。
申月小丙寅朔,丁卯朏为月首,七日癸酉,十七日癸未,二十七日癸巳。
戌月小乙丑朔丙寅朏为月首,十八日癸未,二十八日癸巳,相当卜辞九月。
亥月大甲午朔,丙申朏为月首,八日癸卯,十八日癸丑,二十八日癸亥,相当卜辞十月。
《历表》是年有十三月,月小甲子朔,乙丑朏为月首,九日癸酉,十九日癸未,二十九日癸巳,《历表》癸巳是下年子月朔,在朏为月首之前,相当卜辞十一月。
帝乙廿一祀正月有癸巳,二月有癸卯癸丑癸亥,依上例推算,正月在公元前1184年丑月大癸亥朔,乙丑朏为月首,二十九日癸巳。
二月在寅月小癸巳朔,乙未朏为月首,九日癸卯,十九日癸丑,二十九日癸亥,历日皆可贯通。
综上所考,帝辛元年在公元前1179年,在位五十二年。
帝乙元年在前1204年,在位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