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报考简章里发现这么一段,应该是真的吧!
这下打水漂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今后,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 (简称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及纳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今后,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 (简称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及纳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