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闫梁红,明知错案却不序纠正就是犯了渎职罪。 给我们当事造成极大商害,从经济上44万元的定金打到季宾妮帐户至今己经4年了。并且闫梁红程序违法让空壳公司承担债务,却连利息都不给计算(判决书上根本没提利息)。老赖季忠学,季宾妮即不给货(当时食用油涨价)我在季忠学那定的货也同时卖给了下家。就算被告货不给,但打给他的定金也要呑掉,难到高院庭长闫梁红能看不出来吗?事实是闫梁红通谋被告老赖季忠学。同案同判的沈阳皇姑区法院法官徐鸿恩判决书也提供给了闫梁红。你闫梁红却让一个与我即没有合同,也没有资金往来的空壳公司承担债务,并且在庭上我以明确说明哈仓粮公司就是空壳公司。从闫梁红的判决书上看。闫梁红就是犯了渎职罪。颠倒黑白,不以事实为根据,在我们伟大的中国还能有两种法律吗?闫梁红为什么还能从黑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去了立案二庭当庭长。这种没有道德底线,钱踏法律,执法犯罪的法官,应当彻底清除司法队伍,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为民就在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