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部分二手房买卖征收房屋总价20%差额税
新京报
2024-04-08 16:59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8日,网上有消息称,“河北省邢台市出台最新房地产重磅消息,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差额税,房屋新旧证件统一按照差额20%纳税。”对此,新京报记者与邢台市税务部门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邢台市从多年前就已经征收上述差额税,只是在之前系统不推送相关信息、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按1%征收这部分税款。今年清明节前后,系统开始推送该部分数据,今后会按照系统推送的信息征收差额20%税款。如果房子‘满五唯一’,则会免除这部分税款。此外,还会结合税前、税后等相关项目进行减除或抵扣。”
同日,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都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在邢台市买卖二手房确实需要缴纳房屋总价差额税。比如,2015年,购房人买下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房子,现在房价涨到了80万元,就要针对差额30万元征收20%的差额税,即需要纳税6万元。“满五唯一”的房子免除该部分个税。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