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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菓吧】推理小说推荐第八期《红房子疑案》米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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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6-27 15:52回复
    这个世界本身很奇妙,有许多数学家热爱文学,写出了不朽名著。以研究几何学与符号逻辑著称的刘易斯·卡罗尔写出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世纪著名阿拉伯数学家莪默· 伽亚谟是诗歌《鲁拜集》的作者,我曾经为他瑰丽的文字而着迷。还有被读书界盛赞的普鲁斯特《追寻逝去的时光》中文最好的译本,译者周克希先生,他是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他的父亲是浙江大学数学系毕业,周克希后来去法国巴黎高师进修黎曼几何,在华东师大教了28年数学,只因为更喜欢文学,去了上海译文出版社搞法国文学翻译,现在提起他,许多人不知道他最开始学的是数学。那些拥有文学气质的数学家,无疑是发现数学与文学在最高境界都是寻求美的。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6-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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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06-2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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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是米尔恩致敬福尔摩斯之作,它是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佳作。它是米尔恩最初投稿给英国著名杂志《笨拙》的小说。米尔恩后来成为该杂志的副主编,并且每每在文章后面署名“A.A.M”,当我看到中文版保留A.A的简写而不是用艾伦.亚历山大的全称时,我觉得译者是熟读米尔恩自传的人,而此人正是上译的老翻译任溶溶先生。任溶溶说他天生就喜欢儿童文学创作,适合儿童文学翻译,以我对任先生的熟悉,这不是虚妄的言辞。搞文学翻译的人,不管外文多好,必须找到适合自己的作者。就像傅雷找到巴尔扎克,王科一找到简.奥斯汀,草婴找到托尔斯泰,朱生豪找到莎士比亚,任溶溶找到了他的米尔恩。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6-2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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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房子疑案》采用了侦探—助手式写法,而这种写法始于福尔摩斯。米尔恩的这本书其实就是致敬福尔摩斯。安东尼就是福尔摩斯,比尔.贝弗利就是华生,书的第八章题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华生”,则套用福尔摩斯的名言,每当名侦探观察出新的蛛丝马迹时,总会以这种试探的语气问他的好友,是否明白。而安东尼问比尔俱乐部有多少台阶则来自于福尔摩斯《波西米亚丑闻》中的一个经典桥段,福给华解释观察与看的区别,并且问他,你在我家(贝克街221B,所有福迷可以张口就来这个地址)走了千千万万遍,你清楚有楼梯有多少级么,华生当然不知道。于是17级楼梯成了侦探拥有敏锐洞察力与记忆力的台词。每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在普通人无法察觉的小事中发现蛛丝马迹,而本书主角安东尼就是这种侦探。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6-2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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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发生在英国乡间小镇的一座红房子中,这座房子的主人叫马克.艾布利特。他有一个穷光蛋哥哥罗伯特.艾布利特。一天许多年没见面的哥哥来到红房子找马克要钱,结果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典型的黄金时代推理小说模式,密室,英国乡下大别墅配女仆,从简.奥斯汀到石黑一雄,都会把自己的小说中描写上这种英国乡间下午茶气息。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6-2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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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尔恩这本书精彩的地方不在于案件复杂,比如《东方列车谋杀案》那种拥有十几个嫌疑人。而在于读者猜到的唯一一个嫌疑人可能猜对了,但无法猜到死去的是谁。死去的恰恰不是罗伯特(此人三年前在澳大利亚过世),而是装扮成罗伯特的马克,嫌疑人凯利不是共犯,而是凶手。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4-06-2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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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的侦探安东尼与其他推理小说中职业侦探不同,而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干一门工作无聊就换另一门,在今天这个职业固化的时代,安东尼的生活状态是任何一个脑子里存在奇思妙想的人所羡慕的。也就是说在《红房子疑案》中他是在玩侦探游戏,可怕的是他的推理能力很强,他不自诩是一个职业侦探,但他就是一个福尔摩斯。在别人都以为死去的是罗伯特的时候,他推理出是马克假扮的罗伯特,并且给凶手写了一封信,戳穿这个奥赛罗表演。凶手自知露馅,非常绅士地回了一封信给安东尼,并且陈述了谋杀的经过与动机,因为凶手已经认识到事件细节都被对方掌握到了。小说结尾并不是侦探破案,是侦探看穿一切,让凶手自己讲述这种独特模式结束。从发觉钥匙在房间外还是内,到找到图书室暗道,再到发现罗伯特身份可疑,凯利不断给安东尼制造麻烦,但均没有成功。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4-06-2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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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4-06-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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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利是一个悲情凶手,他作案的动机是给自己母亲和弟弟复仇,马克是虚伪的慈善家,表面上对人客客气气,其实睚眦必报。要不是这个性格,可能他不会死。罗伯特是个无赖,但是他在本书中没有真正出场。最可恨,也是米尔恩要在这本书中讽刺的是把自己的女儿当做赚钱工具,要把她嫁给一个虚伪但是非常有钱的马克的诺伯里太太,她明白马克的本性,但她看重的是他的家产,或许凯利更适合她女儿,但是凯利是穷人家孩子,品性再好也不入诺伯里太太的法眼。小说中把她拜金的一面讽刺的淋漓尽致,再此引用原文。
                    不过她今天这样急于接待从红房子来的客人,尽管她露出平时只有她认为来客“够格”才露出的微笑,但今天的微笑与够不够格无关,是本能的,是不经过思考发出来的。此时此刻她想要得到的就是消息—关于马克的消息。因为她本来终于要成功了,只等《晨报》的订婚启事栏登出一个预告启事,就将胜利地告知世界,或者这一部分世界:“安吉拉,已故的约翰.诺伯里的独生女儿,已经择定吉日下嫁红房子的马克.艾布利特”。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4-06-2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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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典推理小说都会在书的开头介绍出场人物,《红房子疑案》人物不多,但就是这几个人让作者写出了花。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24-06-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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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简直是给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作脚注。诺伯里就是班纳特。钱让一个人充满魅力,这是主流婚姻的真正面目。从《红房子疑案》中我们可以读到不只一个福尔摩斯,还有一个简.奥斯汀。这也让我再此理解著名文学评论家威尔逊说的,在一又四分之一个世纪,英国文学界曾发生过几次趣味的革命,惟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24-06-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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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说一下本书装帧,相比于旧版以及人文社版本,这个版本更加突出黄金时代推理小说的本质,复古的插图是本书另一个灵魂。而许多世界文学名著都是有自己精美插图。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24-06-2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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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24-06-2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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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画家C.E. Brock为1907年出版的简·奥斯汀小说《诺桑觉寺》绘制的插画。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24-06-2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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