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账号均非我院设置,其运营管理与学院无任何关系。有关网络平台账号不是我校官方账号,其运营管理与我院无任何关系,涉及到的经济、政治问题与我院无关。二、未获学院授权的网络平台账号涉嫌侵权,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营并删除相关信息。三、学院各部门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我院没有在微信、QQ、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开设任何“表白墙”“万能墙”等账号。四、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学院工作人员,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要求办理电话卡、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院授权,严禁使用“七台河职业学院”“七职”“七台河技师学院”“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及我校校徽等指向性文字和图像标识在微博、微信、QQ、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信息和从事经营活动。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所引发的纠纷和造成的后果,我院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