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实质形成劳动关系的问题,只要你在工作,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你的问题问叉屁了,我这么跟你讲,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在你和公司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公司须于1个月内与你续签合同,超出一个月,则第二个月起到第十二个月之间,可以诉求未签合同双倍。
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本身没有强关联,公司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发起劳动关系协商。那么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关系终止的前置条件,但要以双方中的某一方的确定意见的表达,才视同劳动关系的处理动作。
下面我说人话:你合同期满一年之内,公司都可以以合同期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要付补偿金及第二个月起至续订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日之间的双倍工资;期满一年之后,视同双方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重新签订合同文本的,以上一个劳动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