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庭传票——初岛(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玄勇军[2025-09-15]
(2025)沪0115民初71731号
初岛(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玄勇军:
本院受理歌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初岛(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玄勇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张江第四法庭( A2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