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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推理】犯罪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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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天成很镇定,毕竟是“见过世面”了,说道:“这里有太多不应该属于案发现场的毛发,我看见不像是人的毛发,是某种动物的。不过这案子确实很微妙,一种沧桑的感觉不停涌上心头,那是历史的沧桑。好吧,其他的两个案子呢?”
“还有一个是本地富商,半夜开车回家途中车辆突然失控,尸体被发现在城郊泥塘。最后一个案子的被害人是一个老者,一个老乞丐,在水中发现的。说实话,同事们都说他是自杀。毕竟,一个老乞丐想不通自杀的可能性十分大,但是我总觉得这不是自杀,而是有预谋的他杀。”
元天成上下看了看,然后说:“也就是说,这三个案子基本上毫无关系可言,但是你却将它们联系起来了。有何用意呢?”
“仅仅是感觉。”



IP属地:美国17楼2012-04-0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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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感觉还是有道理的。从第一张照片中可以看出在街道上还有小水塘,这说明刚下雨不久。想想上次下雨是两天以前,在之前就很少有雨了,说明这三起凶杀案都是在两天之内发生的。在城中已经有大约几个月没有凶杀案了现在两天之内突然发生了三起凶杀案。这说明,这要不是死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就是凶手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凶手是同一人。这三张照片照的非常好,给了我很多线索。我听说动物园跑了一只大猩猩,这就是突破口。我刚才说老人和那女孩身边有非人的毛发么,可能就是这个猩猩干的。至于富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是受到惊吓而使车子失控的,凶手就是使他受到惊吓的人。这绝对不是意外,因为没有人在大半夜在城郊泥塘游走。我觉得泥塘旁边一定还有些什么。还有那个乞丐,那就是最有意思的。乞丐身上很脏,但是脸上很干净,这就说明他不是真正的乞丐。他的脚磨损程度大不相同,说明他在走路时双脚的利用率不同。什么人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很明显是瘸子。而且瘸的很厉害。他应该有一只拐杖,但是显然案发现场没有拐杖。这都说明这是谋杀。有人杀了他丢掉它的拐杖换上乞丐服并丢到水中。也就是说,你认为他是他杀,这是对的。”
    我给他递过去水,我知道一口气下来这么多的程度已经可以去个语言表演学院混混了。他却不接受我的好意,丝毫不理会我递过去的水,眼睛盯着照片丝毫不放。
    “太神奇了!”那**说。
    


    IP属地:美国18楼2012-04-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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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不怎么样。三件案子我都没有完全推出真相,我还要去现场看呢。你把这几张照片留下,我还想看看。”
      孙警官满脸笑容的就走了,我看他确实对元天成很尊敬,但我猜他背地里对元天成的评价也不会太好。我把他送走了,而元天成一直和照片过不去。
      “你已经看出不少东西了,应该不会有线索了。”我说。
      “线索多会儿都不会嫌少。至少在现在看来,凶手是个心里极其变态的人了。”
      “哪个凶手?”
      “三个案子系一人所为,或同一团伙所为。”
      “同一人?不是说大猩猩杀人么?总不会是大猩猩杀人团伙吧。”
      “当然不是。动物园丢猩猩可能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与案件无关。无论杀人的是什么动物,它也只是受某个人的指示去做的。我们看,老太太的头差点被割下,但脑袋上的割痕却整整齐齐。尽管有人故意做的参差不齐,但我也能保证这是人做的。但在割痕下方有一道很深,颜色很重的勒痕,那就显然不是人做的了,因为人的手是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也不可能将一个人的脖子掐出血。那么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凶手指派动物去杀人,杀了人后自己又过去处理了下现场。”
      


      IP属地:美国19楼2012-04-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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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20楼2012-04-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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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凶手可以自己动手,为什么非要派猩猩或其它动物去呢?”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凶手刻意制造了一个经典的案发现场,莫尔格街凶杀案的凶案现场。无论是死者的身份、杀人凶手、现场状态都一模一样。若是普通的仇杀,不会有精力去找一个动物行凶。而且行凶对象也不会恰巧和小说中的老人和女孩一样。”
          “这就意味着……”
          “我们的对手是一个把杀人当做游戏,并享受其中的乐趣的人,他通过模仿小说来杀人,还是很有‘艺术气质’的。既然这样一个杀人狂在社会上,不难想到其他两起案子也是他所为。”
          “那接下来又如何去做呢?”
          “去泥塘看看吧,第一个案子基本上已经不用考虑了。”
          “可是我们的早饭呢,还没有吃呢吧。”
          “我已经完全忘了。你去帮我弄些喝的便可以了,消化有的时候会影响推理的。”


          IP属地:美国21楼2012-04-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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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泥塘凶案


            IP属地:美国22楼2012-04-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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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早饭,我们便准备动身去城郊。我不能理解的是他如何凭借一张照片便破了一个案子。现在一想,他确实已经想出了凶杀案发生时的情况,只是凶手没有抓到。但没抓到凶手实在算不上破案。我们走上了主干道,叫下了出租车。
              即使在车上,他也不停止他的思考:“莫尔格街凶杀案便是猩猩收到激怒杀了人,对手将一切重演了。表面上看起来和小说中完全相同,但实际上凶手根本无法用当年的方法杀人,所以他在猩猩走过一遭之后自己还孤身犯险。若其余两个案子同是模仿小说情节的话,这个案子就有趣多了。”
              “已经有很多人死了,恐怕‘有趣’这个词不太恰当了吧。”我说。
              “比起凶手来,我实在算不上冷血动物了。”他的语气中揣着希望和悲痛。我想像他这样的“天才”也一定会期待有一个对手与他抗争。
              离城郊泥塘不远时,我们下了车。顺着忽隐忽现的车辙,我们来到了泥塘旁。
              元天成不断指点给我说:“这里有两条车辙,他们的深度基本一样,说明两辆车几乎是同时开过来的。死者受害后便没有车经过这里了。我想我们应该有个目击证人。”


              IP属地:美国23楼2012-04-04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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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继续沿着车辙走,慢慢看到了**们用白色笔画的车的轮廓。他盯着轮廓看了一会儿,开始感叹了:“这就是侦探的不利条件。我们很难看到最原始的犯罪现场。你看,本身就很泥泞的道路,被这些**踩成了一团毫无意义的烂泥。不过这里还是有端倪的。这里面混杂着狗的脚印,但绝对不是警犬,因为这个脚印很小,但是警犬一般都很大。”
                “恐怕是流浪狗。”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开始总想推翻他的推理。后来发现,我所做的全部都是为了衬托他推理的完美。
                “不可能。你看,有些脚印踩在了车辙之上,这说明狗留下脚印是在案发之后。可是案发之后不久便下了大雨。如果这些脚印是下了雨之后踩上去的,由于泥土的松软理应更深些。但现在明显不是。这狗的脚印一定是在凶案发生后立刻踩上去的,一定和死者有关。”
                “也许是偶然经过呢?”我还在乐此不疲的“推翻”他的推理。
                


                IP属地:美国24楼2012-04-0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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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的确不能否定有这种偶然事件的发生。但是我知道的是,这个案子中出现了泥塘,又有了狗的脚印。然后有一个富商由于受到惊吓而死。将这些联系起来,我便想到了另外一个小说中的案件,大名鼎鼎的《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所以我便认定那脚印和死者有关。”
                  这一次有可能是他的一个不全面推理了。尽管联系到本案的案情他的思考还是成功率很大的,但是由于他没有顺利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我还是油然而生一种优越自豪感。
                  但我细细考虑他所说的,慢慢不得不为凶手的“艺术气质”所折服。
                  “原著中是庄园主,一个富有的人被杀。同样,今天仍然是一个富有的人被杀。这恰好说明了凶手选择谋杀对象完全是为了和小说相配。他为了享受犯罪的乐趣,正在从全城中随意挑选受害人,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啊。”
                  他说了这么多,表面上看上去是在为死者悲伤,但我能看出他内心的火热。随后,他在泥塘旁仔细观察了一会儿,突然像个小孩子一样跳起来说:
                  “有线索了!”
                  


                  IP属地:美国25楼2012-04-0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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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26楼2012-04-0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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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镜头,还有一个密闭的容器,里面有很多液体。
                      “我敢说这两件东西一定和凶杀案有关,因为这都是最近两日丢在这里的。”
                      他独自兴奋了一会儿,却被自己的手机铃声所打断。他很不耐烦的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孙警官的声音:“元天成先生,我刚才去你家看见您不在家。我想说我这里有一个人证,是关于富商一案的,想带您去见见。”
                      元天成用自负的眼光看了一眼我,我知道,他证明了自己刚才所说的,还有一辆车经过,应该有一个人证的推理。然后他说道:
                      “什么样的证人,需要我们去见他?”
                      “是华北大学的张教授,他可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
                      


                      IP属地:美国27楼2012-04-0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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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到中午,空中便阴云一片。我们又乘坐出租车来到了华北大学。经过学生的指点我们来到了张教授的办公室。张教授是位德高望重的教授,教授的科目是化学。
                        元天成推开门,像见了老朋友一般热情,说:“久仰大名,我看过你最近出版的图书《论烟雾》。您制造烟雾的办法是在太实用了。”
                        我一听这个,想到了早晨的时候令人难受的蓝色烟雾。原来是元天成看了这个张教授的书以后,把我当做实验对象做的实验。真是学以致用。
                        张教授也客气了很多,并不像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啊,那是我和大学的其他几位教授一同编的。”
                        这个头被挑起来,他们肆无忌惮的讨论起化学。直到孙警官推门进来。元天成知道闲聊时间不多了,张教授也自觉的开始讲开了自己的经历:
                        


                        IP属地:美国28楼2012-04-04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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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我开车经过泥塘。当时已经很晚了,我很困。我隐约记得那个时候有很大的雾。我车开得很慢。走到城郊泥塘的时候,我看到另一辆车停在泥塘中央。我不知道那是干什么,也不想生出什么事端,于是便没有理会。突然,我看到一只大狗冲了出来,像一只猎犬,像我这个方向跑来。我正要躲闪,那大狗居然穿过了我的车,好像崂山道士一般。”
                          “那条狗大么?”元天成问。
                          “很大。”
                          我笑了,这回元天成可能真错了。他刚刚还说那脚印是个小狗的脚印,但显然,确实有狗出现,但是是个大狗。
                          元天成没有想到张教授的话只有这么多,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教授已经想说再见了。元天成起身和张教授握手,同时向下看了看他的办公桌和办公桌周围。桌子上没有什么东西,只是些书,其中就有一本崭新的《论烟雾》。还有纸巾,笔筒。桌子旁边的垃圾桶中全是揉成一团的卫生纸。
                          于是,元天成礼貌的告别了张教授,我想这是他几个月来第一次这么客气。
                          


                          IP属地:美国29楼2012-04-0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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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美国30楼2012-04-0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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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走出了办公室,这时天空已经放晴了。他提出到学校操场上走走,我便跟去了。
                              走了一会儿,他问我:“对于刚才张教授的叙述,你怎么看?”
                              我正有一肚子话要说:“你交给我的东西一下子就全派上用场了。我看到了他在不停的摸鼻子,而且在他回忆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的时候眼镜丝毫没有盯着左下方。显然,他在编故事,他在编一个美妙绝伦的故事。”
                              “我就知道有些人就会犯这种简单的错误。的确,就你这样说这个张教授一定是在说谎。可是看一个人的行为举止要综合分析,而不能简单了事。比如说他回忆事情的时候没有往左下方看,而是眼睛到处乱瞅。这是因为这个故事他根本不需要回忆了。我们刚进校门的时候我偶然的听到了有几个学生正在谈论这个事情,这一定是他们的教授和他们说的。而且教授身为教授,一定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综上所述,他已经不需要回忆就能想起当天晚上的事情。这就如同背书一般,眼镜也就不会往左下方看了。”
                              “那摸鼻子呢?这总是真的吧。”
                              


                              IP属地:美国31楼2012-04-04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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