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vs. 台湾
从李优对自身的性别困惑,小菊和巧巧的女同性恋情,再到小伦和大东的男同性恋情,周美玲在《死神少女》中把「性别」层层推进,从自身扩展至社会层面,向观众展现性小众面对的各种问题。而实际上,台湾於千禧年代以同志为题材的电视剧为数不少,例如《逆女》(2001)、《孽子》(2003)、《童女之舞》(2005)都以同性恋为题材。香港较之而言,则甚多节目及电视剧集迫不及待地把同性恋作为奇观、炒作的话题,甚至对同性恋者施加批评,「恐同」电视剧层出不穷。[3]电视作为媒介,正如班纳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言:「传播科技的进步,特别是收音机和电视,带给了印刷术一个世纪以前不可多得的盟友,多语的广播能够在文盲和有著不同母语的人口中召唤出想像的共同体。」[4]
恐同电视剧和综艺节目「召唤」出具有恐同倾向的想像的共同体,长久下去,香港社会中的恐同气氛将更为浓厚。其实,爱,本是无罪,为何非要加诸以无法洗脱的罪名?加深社会排斥及歧视,实非电视台所应该传递的信息啊!
注:
[1][法]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著、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上海: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
[2]可参考YouTube片段:http://www.youtube.com/watch?v=_6kHtXWFwAk2
[3] [美] 班纳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著、吴睿人译:《想象的共同体》(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页126。
文:Bao Li(G点电视义工)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