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桂震宇本人都已经对欺骗我等购买假名家琴一事供认不讳了!于是桂世民先生再次尽到为人师,传道授业解惑之职,耐心地为小女子解释:一般情况下,制琴都会留款,你可以去查一下,你们这批琴里面有没有落款的,要是有落款,说明了此琴不是王鹏或苗原的琴,那么当初仍然买下这琴,那么那么……(桂先生此处语焉不清,意思也很明了了——那就表明这是明买明卖,你们是心甘情愿的)。
我说道:据我所知,这批琴的背面只有一张有题款,是一张7500的“王鹏琴”,刻有“凤鸣歧”三字,落款“郑珉中”,小桂当时的解释是:此“王琴”经郑先生鉴定,实属难得好琴。
桂世民先生说道:据我所知,这批琴里面有一部分是田步高的琴,所以应该刻有“田氏制琴”落款。
我肯定道:“除了一张有款,背面都没有款。”突然又了悟到(各位看官至此是否也知道下一步桂先生要说什么了),便问:“除了背面还会有哪里会落款?”
“背面不落款,龙池处也会落款。俗话说就是出音孔里面。所以请你去帮忙查看一下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
话至此处,只得三字:好手段。
先不说,很有可能拿了“田氏制琴”的同学中,好多已经不在北京,我无法去核实了。但谈话至此,我想,在这批琴的身上,在某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在一个初学古琴,并且绝对相信自己的启蒙老师的人绝对不会去仔细观察的地方,定是刻着“田氏制琴”了。
原本我们可以用来指证桂震宇同志欺诈的证据,却成为了桂世民大师指证我们心甘情愿用巨款购买扬州厂家琴的理由。可笑可叹怎奈何?!!!!此等逻辑,滑天下之大稽!
事情至此,只看2月28日,桂先生如何酌情处理了。需要重申的是,北外古琴**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决不会改变最初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