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炭井原为石嘴山市下辖城市区,曾称石嘴山市第三区。2002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96号)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划归大武口区管辖,更名为石炭井街道办事处。管辖原石炭井区城区。
清朝时期属平罗所,后又置平罗县。民国时期,该地区挖煤者越来越多,故被民间称之为石炭沟,石炭即为煤之意。1941年宁夏建设厅厅长李翰园视察此地时,更名为“石炭井”。1958年为保证酒钢的煤炭供应,国家开始投资建设石炭井矿区。1959年1月,“代开煤田建井公司”成立,管理石炭井矿区事务。当年5月,宁夏和内蒙古勘清了界限,石炭井地区划归宁夏平罗县辖。11月,在石炭井建立了区一级的县辖镇,辖石炭井、大蹬沟、清水沟和大武口公社。1960年7月,在此成立了平罗县大武口镇,驻石炭井。1963年,大武口镇划归石炭井管辖。1968年,大武口镇驻地迁到大武口,石炭井设立石炭井街道办事处,为镇里派出机构。1970年,石炭井从大武口镇分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组建为石嘴山市石炭区。1973年6月,石炭区更名为石炭井区。8月,银北地区成立,石炭井区划归银北地区直管。1975年,银北地区撤销,石炭井区划归石嘴山市管辖,改为石嘴山市第三区。1981年,第三区更名为石炭井区。石炭井区辖新华北街、新华南街、白芨沟、沟口等4个街道。(*资料出处:《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2000年,石炭井区辖4个街道。总人口:60389人;各街道人口: 1.新华北街街道:21338人;2.新华南街街道:11811人;3.白芨沟街道:19139人;4.沟口街道:8101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2002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96号)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划归大武口区管辖,更名为石炭井街道办事处。[1]
清朝时期属平罗所,后又置平罗县。民国时期,该地区挖煤者越来越多,故被民间称之为石炭沟,石炭即为煤之意。1941年宁夏建设厅厅长李翰园视察此地时,更名为“石炭井”。1958年为保证酒钢的煤炭供应,国家开始投资建设石炭井矿区。1959年1月,“代开煤田建井公司”成立,管理石炭井矿区事务。当年5月,宁夏和内蒙古勘清了界限,石炭井地区划归宁夏平罗县辖。11月,在石炭井建立了区一级的县辖镇,辖石炭井、大蹬沟、清水沟和大武口公社。1960年7月,在此成立了平罗县大武口镇,驻石炭井。1963年,大武口镇划归石炭井管辖。1968年,大武口镇驻地迁到大武口,石炭井设立石炭井街道办事处,为镇里派出机构。1970年,石炭井从大武口镇分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组建为石嘴山市石炭区。1973年6月,石炭区更名为石炭井区。8月,银北地区成立,石炭井区划归银北地区直管。1975年,银北地区撤销,石炭井区划归石嘴山市管辖,改为石嘴山市第三区。1981年,第三区更名为石炭井区。石炭井区辖新华北街、新华南街、白芨沟、沟口等4个街道。(*资料出处:《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2000年,石炭井区辖4个街道。总人口:60389人;各街道人口: 1.新华北街街道:21338人;2.新华南街街道:11811人;3.白芨沟街道:19139人;4.沟口街道:8101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2002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96号)调整石嘴山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石嘴山市石炭井区,划归大武口区管辖,更名为石炭井街道办事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