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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道:“我不是吃人的。我家离此西下,有三百馀里。那里有座城,叫做宝象国。我是那国王的第三个公主,乳名叫做百花羞。只因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夜,玩月中间,被这妖魔,一阵狂风摄将来,与他做了十三年夫妻。在此生儿育女,杳无音信回朝。思量我那父母,不能相见。
忽失口道:“长老之言最善。我岂不思念父母?只因这妖精将我摄骗在此,他的法令又谨,我的步履又难,路远山遥,无人可传音信。欲要自尽,又恐父母疑我逃走,事终不明。故没奈何,苟延残喘,诚为天地间一大罪人也!”说罢,泪如泉涌。
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难分难辨,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论此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不当传书玷辱;但恐女死之后,不显分明。尽心奉孝。乃于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良夜佳辰,蒙父王恩旨,着各宫排宴,赏玩月华,共乐清霄盛会。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难分难辨,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论此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不当传书玷辱;但恐女死之后,不显分明。正含怨思忆父母,不期唐朝圣僧,亦被魔王擒住。是女滴泪修书,大胆放脱,特托寄此片楮,以表寸心。伏望父王垂悯,遣上
那妇人道:“我不是吃人的。我家离此西下,有三百馀里。那里有座城,叫做宝象国。我是那国王的第三个公主,乳名叫做百花羞。只因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夜,玩月中间,被这妖魔,一阵狂风摄将来,与他做了十三年夫妻。在此生儿育女,杳无音信回朝。思量我那父母,不能相见。
忽失口道:“长老之言最善。我岂不思念父母?只因这妖精将我摄骗在此,他的法令又谨,我的步履又难,路远山遥,无人可传音信。欲要自尽,又恐父母疑我逃走,事终不明。故没奈何,苟延残喘,诚为天地间一大罪人也!”说罢,泪如泉涌。
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难分难辨,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论此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不当传书玷辱;但恐女死之后,不显分明。尽心奉孝。乃于十三年前,八月十五日,良夜佳辰,蒙父王恩旨,着各宫排宴,赏玩月华,共乐清霄盛会。正欢娱之间,不觉一阵香风,闪出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将女擒住;驾祥光,直带至半野山中无人处。难分难辨,被妖倚强,霸占为妻。是以无奈捱了一十三年。产下两个妖儿,尽是妖魔之种。论此真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不当传书玷辱;但恐女死之后,不显分明。正含怨思忆父母,不期唐朝圣僧,亦被魔王擒住。是女滴泪修书,大胆放脱,特托寄此片楮,以表寸心。伏望父王垂悯,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