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勘查单位签订合同,第一次由自己把关主控合同,对于其中的许多条款都无法把握:
1、付款方式上,由于合同金额较小,勘察单位主张一次性付款,我方: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要在整个过程中处于主导位置:第一阶段付款,签订合同后几天内付20%,第二阶段,勘察报告经过审查合格后,付50%,第三阶段,竣工验收后,10%。
关键点:如果在前期将所有款项打过去,那么后期需要勘察单位配合方面有很大风险,尽管有合同在,但因为少了款项约束,勘察单位有很大可能不积极,为了这点小事打官司也是不值,所以在合同条款上,最重要的是通过资金来约束合作单位。
2、关于如何做好寻找合适的合作单位?
第一次进公司,总想找个低报价高服务的勘察单位,有一下几点要把握:
(1)完成工作为最重要,即使贵点也行;
(2)控制与合作单位的风险,同过《合同》中的付款约束;
(3)控制价格;议价能力。
3、对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明确是其权利还是义务:
如:勘察合同中,勘察单位主动加入“免收后期验槽及技术交底服务费”,这是其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放弃的,
为了保证我方的利益,直接将此条加入勘察单位的义务里:“勘察人有义务免费配合发包单位进行后期验槽及交底服务费。”
两种情况,感觉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