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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殿至尊】The Hollow Throne(伏原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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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The Blood Crown的第二卷空王座,虽然有填一些第一卷的坑但两卷阅读先后顺序对全文影响不大,便于以后修文第二卷新开一贴。
真·白切黑·女主 x Voldemort
可能的三观不正警告
可能的ooc警告
私设众多警告
非正统时间线警告
意识流警告
简介:
日后很多年,他见过很多人。
有人背弃他,有人对他忠心耿耿,有人与他势不两立,有人为他赴汤蹈火。
可这个世界上只有那么一个艾丽莎·温斯蒂尼,拉他入最黑的夜,也领他看最亮的星。
第一卷
The Blood Crown【血王冠】
http://tieba.baidu.com/p/6217123900?share=9105&fr=share&see_lz=0&sfc=copy&client_type=2&client_version=10.0.8.0&st=1572108219&unique=A81A9C5F143235E5A534CB4BDA2E9D44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10-27 00:44回复
    第二卷
    The Hollow Throne【空王座】
    卷内容提要:
    1942年,霍格沃茨迎来一名德姆斯特朗转校生。
    1994年,有求必应屋闯入一位不速之客。
    1965年的一天,Voldemort收到了艾丽莎送他的第七枝玫瑰。
    玫瑰只有两个含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0-2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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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一个贴没点图片哪里怪怪的,卷插图将就着看吧,反正以后也要修文(口不择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9-10-27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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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ost Family
        第三十八章
        【以下内容来自《失落家族(The Lost Family)》,版权归于杰苏西娅·U·露忒,由于纸张被大范围破坏,导致内容大量缺失,在此译者将遵循原作不做任何改动。】

        在我开始这本书以前,请允许我说说我自己。
        我并不是个地道的历史学家。
        我是一个混血巫师,我的母亲是一个麻瓜,我们一家最早呆在美国,后来定居在伦敦西四区,我过着普通的生活,拥有正常小孩子该拥有的童年,以为魔法就是罗尔德小说里描述的那样,对于女巫的印象只有她们光秃秃的头(我确实以为女巫都是光头,希望没有冒犯到你们),直到我十一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来信(自此我时常为我的发际线感到担忧)。
        那天晚上父亲找我谈话,他说的话我至今依旧记忆犹新。
        “我们不希望你能获得多大成就,杰西”他说,“我和你妈妈只希望你能安稳地度过一生。“
        我没有去霍格沃茨上学,我是一个循规循距,安于现状的懒虫,我对于魔法界抱有一丝恐慌,父亲替我分析了去霍格沃茨上学的利弊,毫无疑问的,如果我去那所魔法学校七年,我将错过麻瓜界的七年生活,我能学会魔法,基本的,但我也将错过能让我在麻瓜界立足的知识。我自然进不了斯莱特林,可我能进入拉文克劳吗,我不认为我能有那么聪明,我能进入格兰芬多吗,我知道自己胆子很小,如果,我进入了赫奇帕奇,会不会度过一个平淡无奇的七年,却什么也学不到?
        我当时可没有在魔法界度过余生的打算,不过现在,你们可以嘲笑我的想法了。
        各位,请不要怪罪我的父亲,他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之一,我所有的魔法知识都来源于他,我猜想大概是十八年前的事让他总认为魔法界不安全。
        巫师们大概对于十八年前那场大战都有那么点印象,确实,救世主的故事早已人尽皆知,我有一次很荣幸地见到他执勤归来,他很是一个很和气的人,可惜我没有要到他的签名。
        不过麻瓜朋友们,如果你们有机会阅读这个故事,你们可能不太了解救世主的故事,或者一知半解。
        巫师界在这一百年里有两个出名的黑巫师,他们一个叫盖勒特·格林德沃,一个叫伏地魔,前者据说在欧洲德国进行了一场血洗,试图将整个欧洲旧的格局洗净翻牌,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希特勒同样性质的人,最终也失败了,真高兴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后者,后者就是救世主故事的来源,史上最邪恶的黑巫师(说实话我认为人们这么评价完全是因为不在乎历史,等到再过去个一千年,他的评价说不定就变成了:暴虐的执政者,却也为魔法,尤其是黑魔法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或者要是那个继任的领导者对于现在的巫师界极端不满的话,他的评论还有可能变成:一个杰出的革命家,一生致力于挽救巫师免于被麻瓜同化,同时为魔法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人们还死板地认为黑白魔法界限分明时有着超越时代的思想理念,然而同样也因为时代的局限性未能改变魔法界的阶级格局。这完全有可能,毕竟一方面人们对于遥远的记忆里发生的灾难总是无法同当时的人们一般感同身受,另一方面,出于继任者总会贬低前任这一人类惯性,难保这评价没有什么夸张的地方。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他是一个极优秀的黑巫师。)
        因为从未经历过,我完全无法理解曾经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对黑魔王的恐惧。当年的我仅仅是以看待故事的方式来看待这段历史。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将为这段历史奔波。
        说起来第二位黑魔王的兴起远没有第一代黑魔王那般浪漫,如果不是一些意外,我根本不会对他的经历产生一点兴趣,我更喜欢第一代黑魔王。
        格林德沃像所有天才故事里的主角一样,年幼就有非同常人的目标,早年辍学,然后年轻时游历,遇上命中注定的爱人,也是他一生之敌,最终在与爱人的对决之中落败。毫无疑问,如果以他的故事改编成电影,那必然是十分优秀的,上座率绝对不低。
        他像一个枭雄,最巧妙在于他有一个情人,以至于连他的落败都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借口。
        相较之下第二任黑魔王的故事就少了许多罗曼蒂克色彩,他生来是个孤儿,少年时优秀毕业生,游历时获得大批追随者,然后在权谋斗争中忽然掌控了整个魔法界,成为史上最邪恶的黑巫师。这时峰回路转,他因为一条预言死于救世主手下,十一年后再次回归,然后像那些愚昧君王一样致力于永生,最终落败于救世主。
        利益至上,诡计多端,没有软肋,不择手段,是天生就归于黑暗的存在。他的失败,除了让人直呼大快人心以外,也就只能叫人恨他一时糊涂罢了。
        一个意外,在围观这一段历史时,我接触了《神奇动物在哪里》,也就是那时,我第一次正视我的渴望。
        我真的愿意安稳一生吗?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10-2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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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现在,我不愿意。
          我在此前的人生从未渴望过什么,我的前半生平庸而乏味,我未曾生得惊艳,我资质中流,我在芸芸众生中不曾脱颖而出,我所做过最不合规矩的事便是决定着手于我一直想做的一件事。
          家族诞生不过靠代代相传,家族灭亡却各有蹊跷。历史将真相掩藏 过往的故事也就这么被遗忘,我一直想要写一本书,关于魔法史上那些出现过又消失的神秘家族。
          我的亲友不止一次劝我放弃这荒诞的念想。
          但或许就像那句话说的,Le coeur a ses raisons que la raison ne connaît point (译者注:感情有理智无法理解的理由),这个念想无时不刻地呼唤着我。
          也许我会日夜奔波,也许一路艰难险阻,也许我最终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但至少那是我想做的。没有人规定过我必须像别人一样规规矩矩地生活,没有人规定过平安喜乐的人生才能幸福。
          我的父母在强烈的反对后,最终选择了妥协。
          我去过爱尔兰北部寻找戴特家族的信息,在赫曼斯塔特湖边上打听马尔格雷夫家族的传说,在喀尔巴阡山脉附近听到了特雷多尼尼家族的故事。
          特雷多尼尼,一个哪怕对于巫师都陌生却曾经拥有举重若轻地位的家族,像是文艺复兴时的美第奇。不同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家族,它虽然逐渐败落,却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直到突然彻底凐灭为历史的尘埃。
          也许并不是突如其来的灭亡。
          别忘了,战争可不是一个人就能说了算的事,1945年格林德沃落败,除去本身实力不如邓布利多外,另一个原因,在于他最强大的支持者没能及时完成原定的计划,这个计划理应完成在1944年,然而英国魔法部却摧毁了它,尽管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1944年是转折的一年,那一年联盟国实力逆转,也是那一年英国的魔法部决定联合其他不满于格林德沃的流亡政府一起向黑魔王正式宣战。
          这一年伏地魔还不是日后那个鼎鼎大名的黑魔王,他只是一个霍格沃茨普通的刚刚七年级的学生,本该与战事的关键八竿子打不到关系。
          但特雷多尼尼家族的灭亡,却似乎与少年的黑魔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4年我有幸搞到一个回忆水晶球,在1944年魔法部摧毁盖特勒计划地点查看当年的景象时,我见到了他。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了另一个家族,温斯蒂尼。
          温斯蒂尼之于特雷多尼尼,如同凯普莱特之于蒙太古。
          唯一的差别,在于前者无法为爱和解。
          【大量缺失】
          1983年确实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伟大的哲人卡尔·马克思在那一年逝世,后来在欧洲掀起风云的墨索里尼诞生,卡夫卡在这一年来到了世界,普普通通的以撒·欧文也在这一年从密西西比河畔回归塞纳河,摇身一变,成了以撒·温斯蒂尼。
          在此之前,他的父亲早他一步寻找家族的秘密离开,他的母亲生他时便难产而死,82年时他又接到父亲的噩耗,不夸张的说,他在美利坚已经到达举目无亲的地步,完全没有什么理由再呆在这里,不如去欧洲,正好完成父亲临终前的遗愿。
          据说爱德华·欧文离开美洲时还有一栋房产没有转让,也许他曾经想过有一天会回来,毕竟相较于他祖辈世世生长的欧洲,美利坚才寄托了他的童年和美国梦。
          【缺失】
          父亲的信里提到了罗布肯的预言女巫。
          是瓦吉斯之夜的女巫们的来源,那些一边唱着苍蝇鼻子老鼠屎一边熬出味道古怪魔药的老妇女们手里总有一些普通巫师拿不出手的情报。
          她们告诉了可怜的以撒他的家世,温斯蒂尼这个姓氏似乎离大众很遥远了,但对于那些混迹黑暗的古老生物而言,温斯蒂尼的名头可不会陌生,毕竟当年它的恶名远超越三位一体的波吉亚。
          谁也不知道以撒是如何消化这个消息的,他的心情也不重要了,只能知道,在短短的两三年里,他接受这一切,回到法国那所饱经风霜的老宅,改了名字,直到他死,都再也没有离开欧洲一步。
          【缺失】
          他的第一件事是去奥利凡德的魔杖店取回他父亲寄放在那里的魔杖。他那年堪堪二十,不算老,但也过了上魔法学校的年纪,当时的魔杖店老板是现在老板的父亲,奥利凡德制作魔杖店的历史早已超过千年,在整个欧洲声誉都不错。
          我的第一把魔杖也是他们家制作的,倒是很普通的枫木。
          有的巫师一生只用一把魔杖,有的巫师换很多把,这完全就是个人决定的。他们家有一句话我一直记得,巫师挑选魔杖的同时魔杖也在挑选巫师,他们特别尊敬被柏木选中的巫师,因为他们死前总是英雄。
          这点很容易理解,野心家们都在追求那把传说中的老魔杖,因为据说它的主人在使用它时将永远不会被打败。
          这很奇怪,记载中,上一次拿到这把魔杖的人是盖勒特·格林德沃,被邓布利多打败了,那么邓布利多为什么不直接用这把魔杖去挑战黑魔王呢?
          是因为老魔杖一旦主人被打败就会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10-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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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主所以它的主人永远是不败方还是盖特勒根本不是老魔杖的主人?
            这就没有人知道了。
            关于魔杖,我在德国遇见过一个有意思的魔杖店老板,虽然他们家的魔杖不如奥利凡德家有名,但也有好几百年的历史。
            “我们通常不使用太奇怪的材料做魔杖,虽然理论上这是可行的,但太古怪的魔杖通常难以找到令它们心仪的巫师,那这把魔杖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拿普通魔杖的巫师未必弱小,拿老魔杖的巫师也未必真的强大,但使用那些古怪魔杖的巫师一定古怪。”
            “古怪的材料,比如哪些?”我问他。
            “大部分是极少见的材料,毕竟古怪与少见总是挂上钩,而且并不是所有木材都能够做成魔杖,有一些特别难加工,还有一些魔杖的杖身根本不是木材,而是藤蔓什么的。但另一种情况,比如说龙鳞做杖芯时我们会选用与黑魔法兼容性小的木材做杖身,因为这种杖芯的魔杖虽然强大但有些暴躁,挑选主人极为苛刻,悄悄告诉你个秘密,别的制作者未必知道,使用龙的逆鳞做杖芯的魔杖如果不搭配月桂木这种对黑魔法适应性极低的木材的话,它们能够放大巫师的魔力,但同时会极端难以控制,只有对魔法极为了解且心性果断冷静的人才能使用它们而不遭反噬,这种魔杖的主人非常坚定,几乎偏执。不过应该也不会有人拿这个去做魔杖芯,因为它十分考验制作者的手艺。”
            ”古怪不等同于强大,但不管怎么说,你要是遇上一个拥有古怪魔杖的巫师,可要小心。”
            幸运的是,以撒取得的魔杖并不古怪,是橡木制的,杖芯是夜骐的一根羽毛。
            【缺失】
            1884年的早春,他动身去了布罗肯山,这个时间点真好让他赶上一年一度的瓦吉斯之夜。
            具体的谈话无从知晓,预言女巫即使对于巫师而言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找到,据说她已经活过了三百多个春秋,真是难以置信的长寿。
            我第一次去布罗肯是在2013年的冬天,一无所获。运气很好的是2016年的五月,我终于见到了本尊。
            她带着黑色的兜帽,身材很瘦小,坐在她挂着琥珀玛瑙装饰物的椅子上,她的右手有三个手指都带上了不同宝石的戒指,剩下的两个则戴着铁环,或者银环还是什么的。
            我在那里遇见的另一个女巫,似乎是这预言女巫的旧识,她自称瓦纳沙·威利安·威勒(Wanasseh Wiriam Wirror),我没见过她的长相,她全身都隐藏在斗篷之下,她的智慧如同她的来由一样神秘与深不可测,但如果不是这位来路不明的女巫的帮助,我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梳理完我收集的所有资料。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10-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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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第一卷坑不填了嘛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9-10-27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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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 vous fiez pas aux apparences la sagesse est de tous les âges.
                第三十九章
                【你真的不觉得奇怪吗?
                日常是可以复制的。
                而梦境是现实的映照。
                人类的所有幻想,都建立在已知的基础上。
                你很难凭空捏造一件事,如果你对它一无所知。
                那么,我究竟是谁?】
                “打开它。”是一道略显沙哑的男人的声音。
                “大人,我们做不到。”回应的女巫可以看出已经上了年纪,她皮肤的每一丝褶皱都足以见证岁月的打磨,此刻,她睁着她淡黄色的瞳仁,用她带着浓厚口音的大舌音开口,“打不开,已经是极限了。”她的语调颤巍巍的,让人担心她下一口气接不接得上来。
                一道绿光笔直地打向她,这具苍老的身体一下子跌倒在地上。
                “什么条件。”男人的声音极为冰冷,带着刀刃的金属质感,隐忍着怒气,“打开它,要什么条件。”
                那是一具瘦削的身体,身体的主人拥有一张苍白却极为英俊的脸,黑玉一般光泽的头发将他衬托得更加的优雅,而他全身上下的血色,似乎都聚集在了他那双酒红色的眼睛里。
                此刻,那双被黑魔法所侵蚀的眼睛里翻涌着暴虐。
                “说。”又一道攻击打在那具身体上。
                “血脉!”一直低着头站在一旁的另一个年长的男巫忽然惊叫了出来,“魔法镌刻于血脉之中,只要有能够找到契约指定的血脉,一切就有转机。”他的眼珠子转动着,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整个人颤抖了一下,嗫嚅着,“这是唯一的方法,否则我们无能为力。”
                男人嘴唇动了动,愤怒在他嘴角留下一道笑痕,他冰冷地吐出一个词,“**。”所有人的眼中都盛满了惶恐,低气压笼罩了整个大殿,他从座椅上站起来,昂贵的袍子扫过地毯,他每往前走一步,空气中涌动的不安就多一分,所有人的神经就都紧上一紧。
                “狗尚能讨主人欢心,我怕不是养了一群**在我府上白吃白喝。”
                那个巫师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他浑身颤抖着,匍匐着,畏惧着,“大人,再给我们一点时间,两个月,不,一个月,大人,我们会有办法,大人!”
                年轻的上位者无动于衷。
                就在这紧要关头,一个男巫匆匆忙忙跑了过来,他几个幻影移形来到男人面前,恭恭敬敬地躬下腰,“lord,格林女士来访。”
                菲洛嘉·格林,格林家大小姐,毕业后与马尔福家联姻,婚后五年两人离异,各自逍遥。
                男人听闻稍稍收敛了一丝怒气,他那对美丽而残忍的眸子扫了那群唯唯诺诺的**一眼,手一摆,身影在下一刻便化为一团黑雾。
                大殿里一下子陷入死寂,没有一个人敢动弹,更没有一个人敢说话。
                在这座庄园另一处的房间里,一个女人坐在椅子上,她披着上好布料制成的黑色斗篷,遮住她黑色的修身裙,她的黑色帽子上装饰着黑色的纱,将她的脸遮住一半。这个房间像这个庄园其他房间一样装饰很简单,但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处,显示出设计者对于优雅与内敛非同一般的诠释。人们呆在这样的房间里总能不自觉让心情放松下来,但这个女人死死拽着自己斗篷的手却暴露出她的紧张。
                “格林。”这个声音让她的瞳孔一瞬间紧缩,她抬起头,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整个人瞬间进入备战状态。
                “lord.”她看着房间正中出现一个黑影,黑影散去,化出一个男子的身形。
                “我希望,我不会听到什么没有用的消息。”
                “我是为一个约定而来。”她的话成功吸引了黑魔王的注意。
                “五年前,艾丽莎来找过我一趟。”她迅速接下去,直入主题,不出所料,她没有错过男人一瞬间的僵硬。
                她隐去自己眼中的复杂。
                有时候,她是有一些羡慕艾丽莎的。她们最开始因为同在一个学院而相识,因为一些观念的共同点而对对方有了一些了解,后来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交流密切。
                这并不代表她们相似,艾丽莎,跟她完全是不同的人。
                对于大部分女人,或者男人,爱上lord,无异于一场灾难,可光光是那张脸,就足以吸引无数人前赴后继了。然而,就如艾丽莎所言,被她爱上,也真是倒霉透顶。
                所以究竟是谁的灾难呢,可真不好说。
                “虽然很奇怪,但她托我今天把这个带给你。”
                女人拉开斗篷,从内侧的口袋里,取出一只玫瑰。
                她松开手,玫瑰漂浮在空中,菲洛嘉微微躬下身子,“既然她的嘱托我已经办到,请允许我先告辞。”
                “五年前?”男人截住她的话,“我很好奇她跟你说了什么。”
                他想用再平常不过的语气,然而越来越大的音量却暴露了他的急躁。
                “没有,”菲洛嘉一愣,她蹙起眉,仔细地回想了一番,“当时她只是说会在几年后托我将携带信物的猫头鹰所送来的东西转交给lord您手上,因为她不能确定lord您到时会在哪,玫瑰是猫头鹰今早送到格林府上的。”
                一直到菲洛嘉离开,男人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大概半分钟过后,他伸出一只手,那株玫瑰落入他的手里。
                是一株红玫瑰,红得发黑。
                这样的玫瑰,他还收到过六朵。
                艾丽莎说,那是纪念她遇见他的六年。
                “维迪,我的维迪。”她亲昵地在他的胸膛落下一吻,“命运是多么奇妙。”
                “神用六天创造世界,而每一天我都遇见你。”
                呵,男人嘴角溢出一丝冷笑,玫瑰茎上坚硬且尖锐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9-10-2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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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刺入他的手指,过了一会儿,渗出殷红的血珠。
                  他松开手,玫瑰被抛弃在地毯上,孤零零如同干涸的血。
                  他已经厌倦了这一切,厌倦了那个满嘴欺骗的女人的话。
                  他向门口走去。
                  可只要他闭上眼,就能浮现出五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样子。
                  她拼命地喊叫着什么,却完全发不出声音,只能如同这被抛弃的脆弱玫瑰,倒进了水中,激起最后一圈波纹,然后彻底,彻底地坠入了黑暗。
                  所有的消息都被他封锁,那天在场的其他人也被他送入黄泉,这样一来,似乎就可以假装这不过是她又一次的不告而别。
                  神用六天创造世界,你每天都能遇见我。可神在第七天休息,你也在第七天离去。
                  他停下脚步。
                  十三年前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应该杀了她永绝后患。
                  “不可能的,”艾丽莎冲着他的耳根哈了一口气,“你不会这么干。”
                  “是谁给了你这样的自信,”彼时他冷嘲热讽着将她压进怀里。
                  “你呀,维迪。”她笑得像个纯真无垢的孩子,轻轻咬上他的喉结,说出那个久违的名字,“从前,现在,以后。”
                  “你从来就没变过,汤姆。”
                  那对血色的眼眸中翻涌着暴虐,怒气笼罩了整个庄园,大殿里的巫师们听闻隔着房间与墙传来的巨响,恐惧的汗水沿着他们的额头滴落在地上,那令人惊惧的魔力翻涌开来,似乎生与死也要为其让路。
                  良久以后,空气恢复了平静,漂浮在半空的尘埃落了地,沙漏里的沙子又开始下落,下午的阳光从窗子透进来,投在那朵玫瑰上,它的娇艳与多年前女人将它折下来时无二,那令巫师们恐慌的暴怒未曾在它身上留下一丝痕迹。
                  一只手将它拾起,在唇边落下一个压抑的吻。
                  Ж
                  1952,Spring
                  木屋外面是漆黑的夜,山林里传来夜鸮的叫声,伴随着几声狼嚎。
                  木屋里倒是另一番景象,煤油灯发出橘黄色的光,一个巨大的鹿头骨挂在墙上,门边的挂钩上挂着一把双管猎枪和一副弓箭,狐狸皮的地毯在橘色的光下更加柔顺,这张皮打得恰到好处,没有被子弹擦破一点,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一个猎人小屋,两个鼻头发红的男人坐在屋子正中间,其中一个脸上有三道疤痕,正擦拭着手里的左轮,另一个手里夹着根土烟。
                  “老兄,换个角度想想,大家过得都不容易,谁也没有多的钱给你,对不对?”
                  那个抽烟的男人吐出烟雾,继续道,“咱们说得好好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是,你还钱,我们就一笔画清,既往不咎。”
                  “既然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话,我们把这命拿走,不过分吧。”
                  他说话的对象是个小个子的男人,此时坐在椅子上,双手被绳子反绑着,嘴里塞着一团碎布头。
                  “我们来瞧瞧老兄你的运气,这枪里有四发子弹,一半的几率。”
                  是机械摩擦的声音。
                  然后,门被推开的声音和枪声混在了一起,屋子里的两个活人同时看向了门口,风穿过门的声音像人在尖叫,在这尖叫里,那个闯入者歪过头,平静地看着他们。
                  她开口说了什么不知名的语言,发现了他们无法理解以后,微微皱了皱眉,又换了几句话。
                  终于,她说,“冒昧打扰你们了,外面风有些大,我能进来待一会儿吗。”
                  该如何形容这个女人,她那湿漉漉的显旧的黑色袍子贴在她身上,勾勒出女性的曲线,这才得以确认她的性别。她的头发是棕褐色的,混杂着大量白发,同样湿漉漉地贴在她那张看上去并不年老的脸上,她像是刚刚从水里被捞出来,整个人极为狼狈。
                  “仁慈的先生们,我希望你们能够发发善心搭救一下我这位倒霉的女士。”她对于墙角的尸体视若无睹,抖了抖自己的身子,“等我回去后会给你们报酬的。”
                  “该死的你没有锁门吗!”抽烟的男人脸色发白,压低了声音询问自己的伙伴,至于拿枪的男人,他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准备随时杀人灭口。
                  然而这个女人似乎并没有在意这一切,她环视了一圈屋子,赞美,“温馨小屋,也许我也该给自己搞个鹿头放在房间里。”
                  “废话,我肯定锁了!”拿枪的男人低吼。
                  “这把弓箭真不错,是你们自己做的吗?”女人取下了墙上的弓箭。
                  “喀”
                  是空枪。
                  “嘿,我理解你们不喜欢外人动自家东西的心情,但随便开枪可不是个好习惯。”女人抽出一只箭矢搭上去。
                  “喀”
                  空枪。
                  箭矢破空恰好钉在那拿枪的手腕上,男人吃痛松开手。
                  准确,快速,出人意料。
                  又一发箭矢直接命中胸腔。
                  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同样也没有任何的怜悯。
                  早在第一发箭矢射出去时,抽烟男人就意识到了不对劲。然而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如此蔑视律法,还是一个女人,竟然没有一丝先兆就大开杀戒。
                  他意识到了,人性的软弱与妥协根本不适用于眼前这个诡异的女人,人性之中隐藏的仁善也休想在她身上寻到,她仿佛是刚从邱里普勒格顿河里挣脱出来,此时,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的白发居然恢复了色彩,她的皮肤显现出绝对的青春活力,就像是吸食人精气的女妖,种种古怪让他恐惧得忘记放手一搏。
                  “我希望你们能够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以及,我不喜欢男士吸烟。”她收了弓箭,慢吞吞地走过来,捡起地上那把左轮,抵上了他的脑袋。
                  “还有两发空弹,如果因为我的疏忽不小心扣动扳机,你还可以指望它们。”
                  “好了,先生,在一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10-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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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挽回之前,告诉我,”
                    “今天的确切日期。”
                    “这里的确切地址。”
                    “以及你们的确切身份。”
                    Ж
                    1944年魔法部收到消息捣毁了德国佬在大不列颠的一个据点,可战后格林德沃本人却并没有给出关于这个据点使用的可靠说法。这次行动死了很多人,几乎全军覆没,魔法部花了很大精力才将它瞒了下来。
                    1945年到1950年,整整五年,各国魔法部都在进行大清洗,那些残存的党羽被挖出来处决,许多人宣称自己被迷惑,也有许多人逃往东亚,美洲,一时间欧洲巫师数量锐减。
                    这期间,巫师界有过几起小的动乱,但人们已经疲倦于战争,他们需要的是休养生息。
                    霍格沃茨里学生换了一届又一届,老师们偶尔讨论一下曾经的优秀少年。
                    七年前汤姆·里德尔出乎众人意料地选择进入博金博克店实习,从此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个优秀斯莱特林毕业生的踪迹。
                    “毫不夸张的说,他绝对是霍格沃茨百年来最优秀的学生。”
                    只有约瑟芬教授,她在每个月圆之夜里不安地抚摸着她的水晶球,神神叨叨地念着不知所云的话。
                    “我感觉哪里不好,”她自言自语,“这几年平静过头了。”
                    这几年,炼金术有了一些进展。自从1899年,艾洛伊斯·米图宝被困在1402年五天后魔法部本来已经禁止的时间转换器,在被研究改进了其安全性以后,终于被允许用于进行一周以内的旅行。
                    “但时间本身是不被允许改动的。”论文报告上,史密斯教授说道,“既定的事实一旦发生,将无法进行改动,而是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发生。”
                    除了炼金术的发展,人们对黑魔法的过度谨慎让黑魔法防御课成为与魔咒课和魔药课并立的三大死亡课程,每每期末考以前,图书馆一片死气沉沉,考完以后,哀嚎遍野。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切,对于汤姆·里德尔已经非常遥远。他离开博金博克店后便开始以Voldmort作为自己的名称,利用一点点智谋,并且牺牲了一些色相,巧妙地拿到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虽然期间他一直在遏制自己,免得失手杀了那个令人厌恶的老妇女,但为了金杯,一切都是值得的。
                    人想要得到什么势必付出代价,世界上每一件事物,乃至感情,都可以被明码标价,只要不是亏本生意,那么没有什么他做不出来。
                    沃尔普吉斯骑士团在他毕业以后依旧秘密地在霍格沃茨存在着,他曾经的追随者们踏入不同行业领域,在这七年里,他们在政治,经济,学术上各自站稳自己的位置,他们的关系由一种不可见的共同信念所维持,一旦他们的王重新回到他们身边,骑士团刀刃指向必将所向披靡。
                    但现在,他们的王,早已离开英国游历,九年前他巧妙地知晓了拉文克劳冠冕的下落,在阿尔巴尼亚的一个村庄里,乌鸦将会为他带路。他一路畅通无阻,唯独在拿到冠冕以后出了差错。
                    这件事得说到不久前他独自挑战石怪。
                    他向来是自负的,作为汤姆如此,作为伏地魔更是如此,强大的实力是一切的基础,他作为斯莱特林传人的强大魔力在他毕业以后越发突出,一切都在印证着艾丽莎曾经对他说过的话。
                    “你会变得很强大,有一天你能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她的声音很小,最后几乎是呢喃,以至于他无法听见她接下来的语句。
                    “真叫人嫉妒。”
                    但是,这个女人,在”玩弄”过他以后,凭空消失了。
                    艾丽莎不可能这般轻易死去的,他坚信着这一点,就如他从不愿承认自己被艾丽莎给“玩弄”过,她只有可能是不告而别,他坚信不疑她有这样瞒天过海的本事。
                    从他在她转来第一天,听见她念出那段魔鬼的念白时他便有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像是幼年时他曾经试图抓住的风中的一朵不知名的花,它只是恰巧落在了他身上,等他回过神来,风便将它给带走。
                    等他游历到地中海附近时,才知晓那朵花别名为devil in the bush.
                    回到现在,让时间回到此时此刻,将这些关于那个女人的种种都弃之脑后吧,他要面对此前从未有过的劲敌。
                    他低咒一声,那些他所能想到的强劲的攻击咒语对于这全身都是巨石的庞然大物毫无作用,它惊人的防御力和破坏力远超过他在北边遇见的狼人。
                    历史上曾经有过巫师与石怪正面打斗吗?
                    也许有,历史上似乎有过一个家族与魔法生物关系密切,他们知晓一种绝对的契约方式,能够让这些智商低下的怪物们对他们言听计从,但这些都不是他现在该想的,他应当思考的是,他究竟要怎么逃开?
                    他无法避开。
                    这真是个令人挫败的结论,他一贯的理智告诉他,他太自负了,竟然会认为这失踪百年的冠冕能够被他如此轻而易举地找到,从未思考过这百年来必定有无数人寻找这顶据说能让拥有者获得绝顶智慧的冠冕,他确实比以前聪明了一些,至少他已经知道了太过自负带给他的惩罚。
                    他的魔力好似被吸收了,加上他此前肆无忌惮地使用消耗类魔咒,他现在在这石怪的压制下,哪怕是幻影移形也难以施展。
                    但他还有一个机会。
                    他回过头,看向料峭的山崖。
                    他依旧拥有一个逃脱的机会。
                    如果他跳下去,他能保证自己不至于摔死,也许他会昏迷几天,运气好,他可能躺几天就能恢复,唯一的担心在于他前阵子得罪了些人,如果在他衰弱的时候被这些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他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10-2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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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指望还有谁会挂念他,那Voldemort这个名字,在他完成他的夙愿以前就会被这个世界忘得干干净净。
                      但,只要有机会活下来,他想,他就得活下来,不论代价是什么,也不要去想有什么意义,他必须活得比谁都久。
                      风贴着耳朵擦过,他听见一声愤怒的怒吼,天空似乎变远了,又似乎没有。石怪愤怒地击向地面,岩石从山坡上滚下来,但依旧无法追上他。
                      就如同人无法追上时间,只好选择遗忘。
                      不过是一年的时间,艾丽莎这个人就像是从未在霍格沃茨呆过一般,她曾经的成就似乎都被遗忘了,平日里与她要好的伙伴对她闭口不言,在毕业生拍照时同样没有安排她的位置,当然,她并不能算毕业了。
                      他幼年时遇到过一个教堂的牧师,名字他已经记不清,遗忘的特性在他身上也毫不例外的体现。因为这个牧师孤儿院的教育得以进行,几年后他在街区一场大火中毁了容貌,后来他听见孤儿院的负责人在背地里讨论他看上了一个有夫之妇。
                      一时间,铺天盖地的责难袭来,有时他路过这附近,孤儿院的孩子们坐在墙头轮着向他扔着石子儿,很快有一天,他听见大人们说。
                      他死了。
                      人一旦死去,就成为了别人的影子,是非黑白,便取决于活人的一张嘴。
                      但人类是健忘的,所以影子,最终也会被抛弃。
                      那个牧师早就淡出了人们的记忆,因为新闻总是源源不断地出现,而人们的目光永远聚焦在他们所感兴趣的点上,日子还要继续,太阳每天从昨日升起的地方升起,也会在与明日相同的地方落下去。
                      所以他要活着,意识开始模糊,他依旧在心底听见自己的声音,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要活着。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黑暗向他袭来。
                      “庆幸吧,你的小命还在,如果我晚发现你一刻钟,那可就不好说了。”
                      他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最先看见的是模糊的木屋顶。他视线转移,帘子拉开阳光将房间弄得亮堂,他没有错过窗台上摆着一排的花,不破旧,不狭小,相反很温馨。
                      他的目光最终锁定那个推门而入的女人,因为长时间没用眼,一切显得很模糊。
                      那声音也是非常明快清亮的,还有着一丝熟悉的甜腻。
                      “早上好,先生,要不要来杯热牛奶。”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10-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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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lost family
                        第四十章
                        【以下内容来自《失落家族(The Lost Family)》,版权归于杰苏西娅·U·露忒,由于纸张被大范围破坏,导致内容大量缺失,在此译者将遵循原作不做任何改动。】

                        要相信,在魔法界,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情有可原,就像麻瓜永远无法理解变形咒是如何将一个人变成一只老鼠一样,魔法本身就是难以捉摸的东西。
                        如果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能够联通麻瓜和巫师,塔罗牌也能算出过去与未来。
                        以撒在预言女巫的提示下抽出六张牌,搭成三角形,正好是三层,顺序递增。
                        当他抽出倒吊人时他尚且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他刚刚摆脱自己麻瓜的身份就闯入了这个瑰丽的魔法世界,他的父亲只给他留下一封信件就再无其他,这一点上,我比他幸运许多。
                        倒吊人是金字塔的顶尖。
                        2016年我遇见预言女巫时她同样为我占卜,也许是缘分,我同样选择拿走了金字塔的尖顶,是魔术师。
                        魔术师寓意为创造,我不是很懂它的意思,不过我本人并不是很相信占卜,据说黑魔王伏地魔因为过度相信占卜而导致了自己的毁灭,而另一位伟大的占卜师特劳妮教授一生中占卜靠谱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清。
                        回到预言女巫这里吧,按道理旁人是不能围观他者的占卜的,但一来以撒是个百年前的人物,另一方面,我之前提到过,那个来路不明的女巫瓦娜莎似乎是这预言女巫的旧识,也多亏了她在边上替我说话,我得以窥探到一丝昔日的真相。
                        “这张牌很不好,”她翻开最底层最边上的那张牌,“所以我让他做出一个选择。”
                        以撒·温斯蒂尼面临一个选择,一个似乎微不足道的选择。
                        预言女巫让他放弃一张牌来压制这一张不好的牌,四选一,轻而易举。
                        他选择了最底层中间那一张。
                        “他并不知道自己做出了多么重要的决定,虽然他本来就没得选择。”瓦娜莎告诉我。
                        金字塔的第二层是魔鬼和月亮。
                        最底下没被移动过的是世界。
                        “高塔,”我虽然无法看见她兜帽下的表情,但她的声音还是叫当时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时间,所有关于预言女巫不好的传闻都在我脑子里冒起泡来。
                        但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的畏惧,我猜想她是允许的,是以我将那张牌翻过来,是一张愚人。
                        我微薄的玄学知识让我对占卜知之甚微,我对于塔罗牌的理解均来自于网络上麻瓜们游戏,我至今无法理解这牌面的意义,也许这只是故事之中的一个小插曲,像是甜甜圈上点缀的糖屑。
                        (译者注:此处应当是二十二张大阿卡纳牌,其中,倒吊人代表牺牲,恶魔代表诱惑,月亮代表不安,世界则代表达成,有意思的是,这四张卡片都由上至下序列递增,并且分别是三的四五六七倍数,分别是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塔是第十六张,也是大阿卡纳中唯一一张正反都没有好寓意的牌,象征着毁灭。愚人是大阿卡纳中一张特别的牌,本身没有明确顺序,与扑克中的鬼相似,象征着流浪。)
                        【缺失】
                        温斯蒂尼家的老宅在法国,但似乎并没有人能够说出它的确切地址,我更推测它就在巴黎,虽然一直没有明确的证据。
                        1887年,以撒在巴黎的圣丹尼斯遇见了一个名为翡翠的女人。(译者注:jade,原文似乎为法语,译者以为音译没有意译好听)他花费了大笔资金将这个女人从风尘中救了出来,这可真不寻常,因为他们很快分别,并且此后再也没有见面。
                        我之所以提到这个女人,有人还记得我是为什么才开始调查这个家族的吗。
                        恕我暂时将话题带偏一些,聊一聊特雷多尼尼,这也是一个古怪的姓氏,也许它是谁的名字?
                        特雷多尼尼真正在魔法界成为一个大家族是在巫师与黑暗生物做斗争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对于巫师家族,总有一些特质在血液中继承,像是斯莱特林家特有的蛇佬腔,特雷多尼尼家族对于魔法生物的认知绝对不同常人。
                        早年这个家族近亲结婚(所以疾病同样在血液中继承,注意,是与近亲结婚,不只是与纯血结婚),短期内优势似乎明显,家族成员法力强大,在与黑暗生物斗争时他们毫无疑问成为了巫师的英雄。
                        但随着时间流逝,血液间的劣势也就暴露出来,他们似乎是自发的衰落下去,在魔法界安定的岁月里,昔日的英雄也不再引人注意,这个家族已经不再以往的辉煌。
                        即便如此,他们对魔法生物的认知还是远超普通巫师。(而且他们并不愿意公开他们的研究,不同于纸张记录,像许多隐秘古老的家族一样,他们独有的魔法靠得是长辈与小辈间的口耳相传,所以,我并不能准确地说出,一个家族的消失对于整个魔法界而言究竟是多大的损失。但我们总要向前看,也许有些东西消失了反而更好,至于未来,探索是永不终止的。)
                        2014年,我在莱茵河谷附近遇见一只媚娃,她化作女人时,我简直愧对我的性别。
                        她跟我讲述了一个故事。
                        大概是一百多快两百年前的事,一只媚娃爱上过一个男人,结了婚。
                        男人不知道她是精灵,只知道他的妻子美得不像凡人,他们像世界上最平凡的夫妻一样生活,生活温馨而甜蜜。
                        好景不长,霍乱发生,工人下岗,学生起义,他们也流离失所。
                        美貌并非是罪恶,但人们却总是说女人的美貌是原罪,尤其在这混乱不堪的年代里,人们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10-2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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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要为保全自身找些借口。
                          厄运发生在男人外出的一个上午,妻子被他人强暴在床上,怨念滋生在黑暗里,仇恨的种子早已生根发芽。
                          那歹人很快逃之夭夭,尸体被塞纳河水冲到岸边,然而温情的生活早已不在,丈夫酗酒开始打人,后来妻子诞下一个混血女婴,长得像个不人不妖的怪物,女孩长大被起名为翡翠,被卖到它处作女工。
                          生活已经无法继续,在一个黑暗的夜里,妻子再也无法忍受这一切,杀了丈夫回到密林。
                          说到这里,那只媚娃停顿片刻,她抚摸过她的银色发丝,她的神情比她的发色还要冰冷,她开始讲到那个孩子。
                          这并不像我看过的大多数故事,这个可怜的孩子没有做出多惊天动地的事,幸福并不因她前半生的苦难而降临,在日复一日的操劳之中,她身边的人们渐渐老去,唯独她保持着最初的相貌,她不得不频繁更换工作,直到有一天,美貌之神终于想起了她的存在。
                          美貌之于强大是添砖加瓦,美貌之于弱小是雪上添霜。
                          诞生于肮脏下流的角落里,最随便的女人,只要给她手里塞一个硬币,便将自己全部奉上。
                          这样的生活又过去许久,直到她终于有机会挥别过去,她如所有在黑暗挣扎的趋光者一样,等待着幸福敲开她的生命之门。
                          但,就像我说的,这是个遗憾的故事,幸福并不因她曾经的不幸而来拜访她,她如同她可怜的母亲一样,被以爱为名的谎言所迷惑,当她作为一个闯入者,卑微地祈求那个已有妻子的男人将目光分担给她时,便注定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量缺失】
                          “这就是翡翠·凡奇的故事,她们的愚蠢我们将永远引以为戒。”那只媚娃告诉我,用她比她发色跟冰冷的神情,故事里人物的悲剧也无法令她动容半分。
                          让我们把注意力拉回到以撒身上吧,故事到这里就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我必须给你们卖个关子。
                          1890年,以撒回到他的巫师身份七年,这一年里死亡圣器的故事终于传到他的耳朵里,我想他是知道些什么的,因为他彻彻底底地离开了法国,而就在隔年的秋天,他结识了尚未发家的盖勒特·格林德沃。
                          【缺失】
                          以撒在1904年遇见夏洛蒂后,青春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像个毛头小伙子一样展开了狂热的追求。每天都有一只猫头鹰都携带着一封热情洋溢的信飞上姑娘的床头。
                          这些信件整整齐齐地埋在屋子花园里的土地下,说实话这一点出乎我的意料,从后面故事的走向看我宁愿相信有其他人早我一步将这一切收拾好,毕竟夏洛蒂更像一个古板顽固的麻瓜,决不能允许魔法这种违背常理的事物存在。(说来奇怪,她不相信魔法,却相信神是明确存在的。)可事实总是出乎人们的预料,又或者我错估了这份感情在她心底的重量。
                          第二年以撒和夏洛蒂回到英国成亲,同一年他们生下一个男孩,孩子被取名为亚当·圣托比亚·温斯蒂尼。
                          此时,尚未发家的格林德沃与以撒仍旧进行着密切的往来。我不能说格林德沃与这个家族有什么友情,虽然友情有时候并不值钱,但或许是这段关系,让日后亚当走到已经成为黑魔王的格林德沃面前时能够不被温斯蒂尼的宿敌直接掐死于襁褓。
                          1907年,以撒和夏洛特迎来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雪莱·圣托比亚·温斯蒂尼,也就是这一年,以撒的身份和他一直在做的事彻底败露。
                          说起来,有个问题我一直疑惑不解,如果你的爱人从头到尾都欺骗着你,事情败露的那一刻,你是否会选择继续相信你的爱人呢?
                          怀疑实在无可厚非,在相信他人与相信自己两者中,后者无疑有着更高的安全性,毕竟在谎言里谁能知道情感的真实与否,夏洛蒂选择了怀疑,第二任黑魔王的父亲直接选择了敌对。(这个八卦,关于伏地魔的母亲用迷情剂勾引他的父亲,我想大家随便翻翻救世主的事迹薄就能知道,迷情剂作用诞生的孩子没有爱的能力,魔药书上都有写。)
                          有时候,我们后悔做出某个选择,因为一个选择可能改变的就是一个故事。也就是在这一年,夏洛蒂的怀疑,直接导致了以撒的死亡。
                          如果以撒没有在这一年死去故事会变得不一样吗?这就无从得知了,毕竟既定的事情是永远无法改变的。
                          【大量缺失】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10-28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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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 vous fiez pas aux apparences la sagesse est de tous les âges.
                            第四十一章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询问他的时候像是完全不认识他。
                            出了什么问题,她在演戏吗?
                            Voldemort探究地盯着她,盯着这个诡计多端的女人,想要从她的行为里看到些什么破绽。
                            毫无疑问的,他失败了,他甚至开始怀疑,他所面对的是否是艾丽莎本人。
                            但那双无二的琥珀色眼睛,根本没有变化的五官,熟悉的笑容都证明了他的怀疑毫无依据。
                            那么假设吧,她就是艾丽莎·温斯蒂尼,他应该戳穿吗?不,他不久前刚得罪了人,无论如何保全自己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既然八年前她选择了不告而别,那么与这个女人有关的一切,只要不涉及他的利益,就都与他没有半点关系。如果这个女人是假装不认识他,虽然这一点也不符合她的个性,那么他没有必要戳穿,如果,她是真的忘了,她就更没有必要知道他是谁。
                            在不清楚情况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现在状况里处处透着古怪,确实有时候无知是好事,但对自己的无知一无所知那就太愚蠢了。
                            “你看上去像个英国佬。”女人忽然加了一句话,语言已经切换成了英文。
                            她似乎铁了心要问出他的名字,已经换了包括英语在内的好几种语言,想一想艾丽莎是个对古代魔文都能无比热衷并熟练的人,就不会有人想要质疑她语言上的天赋。
                            “维迪。(voldy)”他灵光一闪,这个名字已经脱口而出。
                            为了更大的利益,没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他说服自己,不管是呆在这个小地方还是拖着这副衰弱的身躯,没有什么是他所不能接受的,包括被艾丽莎称为英国佬。
                            说起来,英国有什么特点吗?如果不是口音,那是眼睛……头发?
                            “维迪?啊,狼狈的维迪。”她高高地挑起她的眉头,虽然她脸上的表情像是同情,但话语和眼神满满都是嘲弄。
                            很多年以后,当男人站在死亡的终点时,他那绝望而不甘的内心依旧有着那么一丝希翼。
                            那个女人,那个如同魔法一般为他所用又不可琢磨的女人,无数次将他从狼狈边缘扯回,是否又会从何处走出,用她那惯有的嘲弄又漫不经心的口吻对他说。
                            “那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艾丽莎,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
                            这是1952年的冬天,自霍格沃茨分别长达整整八年之久以后,已经彻底抛弃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身份的Voldemort又一次遇见了艾丽莎·乌拉托·温斯蒂尼。
                            Ж
                            艾丽莎被人所观察着。
                            她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早餐是面包和热牛奶,她经营一家花店,雇了镇上一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帮忙打理搬运她的盆栽,午餐她有时煎烤肉,或者做奶酪鸡蛋,下午要喝茶,晚上做三明治。
                            她的日子过得可真悠闲。
                            这个在瘫在床上无法动弹以前整天忙碌无比的观察者如此评价。
                            房间里的花每两天要换一次,种类上似乎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偏好,如果是艾丽莎,艾丽莎确实从来没有说过她对于花花草草有什么特别偏好,喜欢艳丽的玫瑰也喜欢普通的婆婆纳。
                            她还喜欢发呆,有无晚霞的的时候都喜欢搬张凳子坐在窗户边,她似乎并不觉得无趣反倒沉迷其中,事实上在霍格沃茨时她也喜欢去钟塔上发呆。
                            在艾丽莎已经消失而他还使用着汤姆·里德尔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无数次站在艾丽莎所站的地方,试图明白她究竟在看什么。坠落的太阳,他看见,在日复一日相似的日落中新旧更迭,不断的改变也一定会走向唯一的终点。
                            这个发现令他惶恐。
                            “你不会觉得厌倦吗?”他终于忍不住问,在他被这个念头折磨长达八年之久后。
                            艾丽莎并没有意识到她被人观察着,相反,她在观察这个自称维迪的人。
                            她承认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就她将这个男人拖回家救治一事。她平常绝不会去山里,而那一天,也许是天气晴朗,她又选择了自己以前从未走过的一条小径,然后,她又玩心大起地去抓一只不怎么常见的鸟,如果不是这样她根本不会注意到躺在阴影里这个穿着黑色袍子的男人。
                            不过她必须为自己辩护,虽然她是一个容易冲动行事的人,但她冲动下做出的事情通常都早早的在脑子里演练了千百遍,所以她更喜欢宣称是冲动产生了让她将想法付诸行动的契机。
                            当她说出“我是艾丽莎,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时,她觉得场面像是那些千篇一律的罗曼蒂克小说里男主人翁对女主角俗套的开场白。
                            滑稽,真的滑稽。她这么想。
                            她仔细观察了男人好几天,确认他没有发现自己是将他从轻伤变成重伤的罪魁祸首后才牢牢松了口气。
                            出于并不存在的责任心,她将这个男人带回来救治,她毕竟是一个愿意弥补自己过错的人。
                            绝不承认她只是一时兴起。
                            当她第三次哼着小调从维德的门口走过时,这个男人终于按耐不住对她说,“你能不能换首曲子。”
                            她诧异地挑起眉头看过去,男人又加上一句,“至少请不要一直哼着葬礼进行曲的主旋律。”
                            这段主旋律,Voldemort从未主动了解过音乐上的任何知识,但他依旧清楚的记得这是艾丽莎在唱校歌时时常使用的曲调。
                            然而艾丽莎对此一无所知,她试图从脑海中找出对应的词,事实上在此以前她并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9-11-01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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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这段旋律的名字,她该知道的,当然应该,可自从她脑袋进了水以后她的记性变得不太好。
                              镇上没有一个音乐家,她也不熟识什么热衷音乐的人。对于小镇而言音乐家并不是必要的,也许理发师面包师都不可缺少,但艺术家作家还有什么都可以没有。
                              花店老板娘也不一定要存在,至少在她来之前小镇居民一直过着井然有序的日子。
                              这个地处偏远的小镇,战争给他们带来不那么大的影响,现在战争结束,一切又回到从前索然无味的生活,在这索然无味下,她并不能回想起什么来。
                              但现在,在男人一句话下,这个词相关的记忆似乎又在她脑内复苏了。她猜想,她应当需要一个契机来把以前的一切都给记起来,她可不希望自己一辈子呆在小镇上过着既来之且安之的生活。
                              她稍稍改变了下自己的决定,在她完全叫醒那些在她脑子里呼呼大睡的记忆前,她得将这个与众不同的男人留下来。
                              现在,男人问她“你不会觉得无趣吗”时,出于礼貌,她也要回答。
                              “无趣?为什么。”
                              “因为相似的答案,不管怎么做都会得到相似的答案。”男人靠着床头,十指搭在身前,回答。
                              艾丽莎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回复,她很确定这是第一次,她头一回仔细地看了看这个自称维德男人,他很英俊,她留心到他手上有一层茧子,像是长期握着笔,或者哪种武器留下的,可真有趣。
                              她一般会回答,“当然,你觉得无趣就尽管保持你的想法好了”,不过今天,已经说过她是一个冲动的人了,冲动的艾丽莎咄咄逼人地对着维德冒出一大堆句子。
                              “相似或者相同,所以厌倦了对吗,人们是怎么定义相同这个词的?十年前的你和十年后的你是同一个人,你不能否认你的过去,可变化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是什么决定一个人,身体,记忆,还是其他的,十年前的你和十年后的你,外貌,性格,思想都有可能截然不同,这当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某一瞬间你成为了你,从此以后你是维迪但维迪不一定是你。”
                              “当然,你可以说太阳在这一千一万年里根本没有变过,但这一千一万年里它一直在燃烧,它还是它,可每一天,每一分钟,每一秒它都是不同的,它还是它,但同时它已经截然不同了。”
                              “这一切难道还不够有趣?”
                              她不自觉加快自己的语调,Voldemort,不,现在应该称呼他为维迪,他耐心地听她说完,看着艾丽莎那因兴奋而发亮的眼睛,右手指尖漫不经心地敲打着节拍,听见她的问题,点头承认。
                              “确实挺有意思,不过你还是没有解释清楚你为什么喜欢这么做,而且你不觉得你拿人类与太阳相比较,重心不对吗?”
                              “重心不对?”她摆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当然,”维迪挑了挑眉,“只有人类才知道主动改变,相较于被动的太阳,人类更为伟大。”
                              “哦,维迪,我宁愿偏向伟大属于永恒,永恒的美,永恒的死亡,永恒的光芒与黑暗,唯独没有永恒的生命,”她笑起来眯着眼睛,无所谓地说,“当然,保留你的观点好了。”
                              第七天的时候,男人伤势几乎痊愈,这本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他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像是为什么事而愤怒。
                              这些天里艾丽莎想起的事比她这几个月想起来的都多,作为回报,她体贴地替男人关上房门,给他提供一个人的独处时光。
                              在维迪一个人发泄的时候,她也该好好想一想自己为什么会脑子进水了。
                              Voldemort,这个时候应该称呼他维迪,正因为他失踪的魔力而焦躁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这是他未曾料到过的局面,在他搞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状况以前,他只能老老实实像他厌恶的麻瓜一样生活。
                              虽然根本上来说,他并不是讨厌麻瓜,他只是讨厌人。
                              不过局面也不算是太糟,现在他已经完全确定他所面对的是艾丽莎本人而不是什么复方汤剂什么易容马格斯,尽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她的记性出了问题,也许这与她失去联系的这些年有关,说起来艾丽莎与他第一次见到她时长相几乎没有变化,除了她似乎剪短了头发。
                              时间对一些人很残忍,对另一些人又格外仁慈,岁月会在一些人身上留下划痕,却又温柔拂过另一些人的发梢。
                              八年前他去往那所异教堂时已经太晚,他所能见到的,只有天空似乎霎时间变了脸色,黑色的乌云犹如翻滚着巨浪,那些亡魂尖叫着似乎想逃脱,还有绿色的光芒从沉闷的黑暗中挣扎出来,他躲在尚远的一块巨石背后免受波及,等到一切恢复平静,他走近那雕刻着鸡头蛇身兽的门柱,看见一个无脸的黑色人影,双手沾满血腥,在月光下绝望地变成一抹尘埃。
                              幸存的傲罗得到了极高的嘉奖,却都对真相守口如瓶,多亏了魔法部,这件事就以这种轻描淡写的姿态过去了,直到他在博金博克店时听一个顾客无意间说漏了嘴。
                              “那天的怪事可真多。”
                              “也不知道那些德国佬用了什么办法,那些怪物都活了。”
                              “还有呢,那天有人出现了两次。”
                              而这一切的答案,都藏在这个女人身上。
                              她正一边哼着歌一边打理她的花圃,遇见街坊时也抬起头笑着问声好,还剪下一朵他不认识的花送给一个路过的小女孩。
                              艾丽莎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回过头,看见男人正倚在门前,他穿着简单普通,却依旧无法掩盖他身上的从容,即便被淹没在人群中,也能够一下子从中脱颖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11-01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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