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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咸人生 ——尤今小品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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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篇


  甜中有咸,咸中有甜,原本人生的写照。 
  被“怠慢”的风景,可以等,被“怠慢”的人才,可经不起一等再等啊! 
  人世间的许多危险,都不露痕迹地藏在外表完美的人和物里。 

                甜咸人生 

  年轻时,吃东西讲求“大甜大咸”。 
  喝茶喝咖啡,一只小小的杯,却得下足三大汤匙的炼奶;煮红豆汤绿豆汤,毫不考虑的将一大勺一大勺的白糖往内倾。 
  每啜一口,都好似在将液体的白砂糖倒进喉咙里。 
  吃东西时,不管端到眼前来的是什么,都必须“敬礼”似的在上面倒一圈酱油。有时,嫌不够味,还抓一撮盐拌进酱油里。 
  每咬一口,都好像在咀嚼咸得令人味蕾发颤的盐巴。 
  大甜大咸,充分地发挥了“敢死队”的精神。 
  对人,也是一样的:大爱大恨。心里喜欢,便觉得对方十全十美、无懈可击;心里讨厌,便觉得对方缺点多如牛毛,一无是处。在那种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日子里,不屑也不愿掩饰那一份“自以为是”的感觉,往往“误伤良民”而不自知。 
  慢慢的,人到中年。 
  健康意识提高,饮食口味改变。大量减少对糖份和盐份的摄取,以“微甜”和“微咸”作为烹调食物的准则。过去,对于那些甜成不分、味儿暧昧的食物如甜酸肉、芒果鸭、蜜糖鸡等等,总是深恶而痛绝。可是,现在,不但接受了,而且,居然也渐渐的喜欢了——甜中有咸而咸中有甜,原本就是人生的写照嘛! 
  大爱与大恨,应该仅仅属于舞台的。真实的人生,该有更多的宽容、有更多转寰的余地。尽管目前我离“不嗔不怨、不怒不恨”的境界还很远很远,然而,至少,我已懂得了在“大爱”和“大恨”之间,有个“中庸之道”。 
  愿以至诚之心继续领受岁月的教诲。 

                 怠慢 

  一位到新加坡游览了两个星期的外地朋友,在临别晚宴上,谈起新加坡的名胜,如数家珍。唐城、虎豹别墅、飞禽公园、植物园、中央公园、范克里夫水族馆:室利马里曼安兴都府、光明山普觉禅寺、双林寺、天福宫、鳄鱼园、动物园、圣淘沙、乌敏岛、圣约翰岛、龟屿、晚晴圆,和平纪念碑,等等等等,都印上了他清晰的足迹。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越听、越惭愧。 
  他眉飞色舞地描绘着的好些名胜,寻幽探密的好些岛屿,都是我足迹未及的。 
  不是全然缺乏寻访探究的好奇心,只是因为这些名胜地都近在咫尺,就像是握在掌心里的东西一样的安全牢靠。心里老想:又飞不掉,急什么嘛!这样无意识地一日拖一日,一年拖一年。地方慢慢的老去了,人呢,始终没有把脚步印上去。最最糟糕的是;不去、不看,心里居然也没有任何遗憾的感觉。 
  近读上海女作家查志华女士的散文集“无华小文”,内有一段文字,好似鼓锤一样,狠狠地敲在我心叶上: 
  “人对一自己初来乍到的城市都有一种寻访探究的浓厚兴趣,而对自己生活其中几年几十年的地方却常常无意中薄视并怠慢了,所以有人写诗说:熟悉的地方无风景。” 
  薄视、怠慢。 
  对对对,身在庐山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因置身于庐山的那个人对于气势磅礴的庐山心存怠慢。 
  被“怠慢”了的风景,可以等——即使等上十年八年,那风景,依然妩媚如昔。可是。倘若被“怠慢。了的是人才,这人才。可经不起一等再等呀! 

                 酒与人 

  友情如酒。 
  嘴甜心不诚的泛泛之交,像水果酒。 
  樱桃酒、苹果酒、橘子酒、杏酒、梨酒,琳琅满目,色彩缤纷,人见人爱。然而,水果酒仅能浅啜,不可多饮,一喝多了,它那种腻人的甜味,会恹恹的滞留在喉头,去这难,留之更难。 
  君子之交,像米酒。 
  酒味淡淡淡淡的,似有若无。它不醉人,也不腻人。它不会使你上瘾、你也绝对不会为它而疯狂。可是,在一个微风轻拂、花香袭人的下午,你会不经意的想起它。倒一盅米酒,配一碟花生,你可以度过一段情适愉快的时光。在凄风苦雨的夜晚,喝它一盅,也可以挡住那汹汹涌来的愁绪。 



1楼2005-11-17 12:48回复

                    电线生病了 

      十余年前,当我们买下目前居住的这幢屋子时。条条电线丑陋而暴露地匍匐在墙壁上,好似根根蜿蜒于手腕上的青筋。趁着大装修的当儿,请电工大刀阔斧地将它们埋进墙壁里。凿墙开壁,飞沙走石,那种满屋乌烟瘴气的境况,着实令人心烦意乱,然而,想到可以“一劳永逸”,便也勉强忍受了。 
      铺好电路而又藏好电线之后,我又装了“电流阻断器”以策安全。 
      一晃十余年,日子过得安静、安恬、安顺、安心。 
      然而,意想不到的,最近,电线居然“生病”了,而且,病得颇重。起初,电流阻断器三夭两头地把全屋的电流切断;慢慢的,情况愈来愈糟,每隔几小时,便切断一次;最后,全面陷入“瘫痪”状态,电灯不亮,风扇不走、冰橱不冷、电脑不动。我束手无策,痛苦不堪。 
      电线,全都密密地藏在墙壁里,电工在做总检查时,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感,他们作出各种大胆的假设,再进行各类小心的求证。然而,“试验”做了一次又一次,电流依然奄奄一息。 
      白天,我汗流使背地跟着一批又一批不同的电工楼上楼下奔来扑去,层干舌焦地向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解释屋里电线的走势;晚上,在手提电灯和瘦削蜡烛微弱的亮光里,看着堆在电脑旁边如山的稿约和待复的函件,焦灼如火,把我烧得坐立不安。 
      折腾了整整三个星期,历尽艰苦,终于找出了“病源”。 
      对症下药,妙手回春。 
      全屋大放光明的那一天,我坐在吹出呼呼凉风的冷气机下,双手按着电脑的键盘写稿,心里有一种“获得重生”的大欢喜。 
      呵,人世间的快乐,实际上就蕴藏在平凡而又平常的生活里。可叹世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充分地享受着文明生活所带来的一切便利,偏又把这一切目为理所当然的。快乐近在眼前而竟毫无知觉; 

                     不自限 

      在台湾联合报读及一则消息,有热泪盈眶的感动。 
      一名前辈作家梅逊,十余年前因视网膜病变失明,但仍凭恃毅力而创作不辍。最近六年,他更致力于长篇小说的创作,五易其稿的“幽咽的串场河”,在两位朋友的帮忙录音与抄写下,已于最近完成。 
      触人心弦的,是他自述的一番话: 
      “眼睛看不见,在黑暗中摸索写作,有许多的不方便;但我们一生中,总会遭遇许多困难,必须设法克眼,一个人只要不自限,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局限得了他。” 
      是闪烁生光的一番金玉良言。 
      由梅逊,我想起了我国的失明作家庄欲。 
      她亦是不自限的典型。 
      我曾在一些文艺聚会和画展上与她晤面。在她平和地微笑着的脸上,我全然寻不着她惊涛骇浪地痛苦挣扎过的痕迹;有的,仅是一份风和日丽的恬静、明朗!豁然、旷达。 
      对于“双目失明”这个残酷的事实,她坚强地接受,勇敢地面对。她没有终日躲在斗室里以泪洗脸地自文自怨,反之,她积极地重拾笔杆,绘画、写作;在黑暗的世界中为自己另外铸造一个五彩璀璨的天地。最最难得的是:她所铸造的那个文字的世界。不是愁兮兮、灰溜溜的;有时,她甚至还在字里行间发挥了“自我嘲讽”的艺术。 
      不自限,纵是失明,亦有能耐把黑暗无边的世界转成晶亮生光的生活。像梅逊、像庄欲,他们的脑中、心中、胸中,都有无限辽阔的大天地。 

                     自煎 

      知道我每天睡得极少的朋友都善意地劝我: 
      “来日方长嘛,自煎何太急!” 
      是很急。 
      我把“降生在世”,当作是一趟旅行。这项旅行,我买的是单程的票子。和尚敲钟,过一日算一日;我呢,看书写书,过一日少一日。知道时光转瞬即逝而我又不愿在人间白跑一趟,所以,便刻意把生活的格子填得满满满满的。 
      是忙、是累,但是,我快乐,因为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自己生存的目标在哪儿。 
      认识两位朋友,同样地在人间里很急很急地“自煎”。 
    


    4楼2005-11-1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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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姓田的,在台湾一家大报社当编辑。每天在报馆处理如山如海的稿子,累得四肢五骸几乎都支离破碎了;回到家里,还得处理琐琐碎碎的家务。入夜以后,不看电视不歇息,反之,她打起万二分的精神,在荧荧的灯火下,埋头苦读英文。在写给我的信里,她说: 
        “只有工作而没有学习,整个人活得好像是机械人一般,脑筋也渐渐僵化如石。我在工余之暇苦读英文,不是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纯然只为了通过不断的学习来保持脑子的灵活。吸收新知识的感觉是这么样的美丽,我觉得每一个日子都过得很充实。” 
        另一位朋友,在商界里担任要职。忙得东歪西倒,偏还抽出宝贵如金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福利与慈善工作。这样做,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原因: 
        “我要向自己证明生存的价值。” 
        自煎的人,往往都是不肯在生活里向自己缴交白卷的人。 

                       停电 

        在沙漠居住时,最最害怕的是停电。 
        白天怕,晚上更怕。 
        沙漠气候酷热。屋子里有六架冷气机同时开放。下午,正舒舒服服地待在屋子里看书写稿时。六架冷气机突然齐齐发出了一个刺耳的嘈声,接着,整个大地,传来了一个“寂静”的声响。 
        在万籁俱寂中,户外的热气,一点一点地从窗口和门下的缝隙流了进来。过不多久,整间屋子,便变成了一个可怖的烘炉,人呢,是炉子里一条奄奄一息的咸鱼。 
        慢慢的,热气逼进了床褥和坐垫,躺下不行、坐也难安;摸摸脸颊,烫如烙铁。再过不久,屋内的人感觉得有袅袅烟气自头顶徐徐冒出,滋滋滋,哟,简直是在自我焚化呢!当热度超越了可以忍受的极限时,整个思绪,都陷入了一种迟钝紊乱的状态中。 
        在外子出差到外地的夜晚,碰上停电,是我生活里最大的梦魇。 
        寂寂山脊上那所静静的小白屋,就只有一个百事不懂的孩儿与我默默相对。在这亮着灯的屋子里,令人难堪的寂寞凝结成块沉沉地压在人的心头上。电流蓦然中断时,就好似有一只黑黑的魔掌,从天幕里伸出来,心狠手辣地摆住了屋子、山头、大地。那种黑,深不见底、漫漫无边。整个人,一下子失去了凭依,好像骤然被人推入茫茫的大海里,有窒息没顶的恐惧与惊慌。在这样的时刻里,身畔的孩子,总吓得放声大哭,那种不顾一切的嚎啕,好像是一把利斧,把缠在四周围鬼魅似的夜砍得支离破碎,碎片回旋在沙漠特有的寒风里,母子两人的心,都有止不住的战栗。 
        孩子吓破了胆,从沙漠回来以后,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敢独眠,而睡觉时,也总坚持亮灯。 
        我对停电所产生的那份恐惧感,在回国以后,便彻底埋葬了。 
        现在,令我担心的,是精神世界出现“停电”的现象。 
        饱食终日地耽于逸乐、营营碌碌地瞎转瞎忙,让日子无识地流走飞走。渐渐的、精神便进人了停电状态。 
        通电的方法。永远只有一个。勤读不辍。 

                       金牌 

        翻阅杂志,读及一段触动我心的小故事。 
        有一名运动员在出赛前,他的教练语深意长地对他说道: 
        “不要被金牌的压力卡住,心里有东西坠着,跑也跑不快。把自己真正的水平发挥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这话,醍醐灌顶。 
        金牌,是鼓励、是激励;是催动力、是驱策力;是掌声、也是喝彩声。 
        获得金牌以后,有些人会把它当成终生的“护身符”。他忘了金牌可以“保值”,但是,绝对不“保质”;他也忘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踌躇志满的非凡得意里,他自我蒙骗地相信即使不经锤炼也能产生好作品,一旦有人对他提出批评,他便理直气壮地大声反驳: 
        “什么,你说我没有水准?你他妈的别忘记。我是金牌得主哪!” 
        有些人,会忧心忡忡的把那面金牌变成“五台山”,让它沉沉地压在自己上面。这时,他纵有七十二变,也难以开展拳脚。唉唉唉,一霎那的荣耀,竟可悲地化成了终生的负担。在全然没有佳作继续问世的落寞里,金牌闪出的亮光,既惹目、又刺耳。也有些人,患得患失,结果呢,金牌变成了脚铐,前头尽是下坡路。 
      


      5楼2005-11-1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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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众人眼中勇气十足的我,一碰上蟑螂,那种魂飞魄散的窝囊劲儿,任谁看了也为我感到汗颜。爬在地上的,我怕;飞在空中的,更怕。不论大小黑褐肥瘦雌雄老幼,只要是蟑螂,都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吞掉我整粒胆。 
          印象里最尴尬兼恐怖的一次经验是:驾车外出,半途车厢突然飞出了一只肥硕无比的蟑螂,我脸青唇白,立刻来了个紧急煞车,狼狈万分地逃出车外,只差了没有高喊“救命”而已。 
          童年里一项“铭心刻骨”的记忆是:一位深知我有“蟑螂恐惧症”的小学同窗,把一只活生生的蟑螂带到学校来。趁我不注意时,恶作剧地从我颈后的衣领把蟑螂放进去。当蟑螂在我衣服里乱窜乱爬时,我吓破了胆,在众人面前失态地放声大哭。那种浑身发冷、双脚发软、额头猛烧、心房狂跳,犹如白天见鬼的感觉,迄今回想,犹有余悸。 
          这件事发生后,我一直未能原谅她。直到小学毕业,未曾再和她说过一言半语。 
          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很软弱很软弱的地方。这个地方,也许藏着某种恐惧某种阴影、也许烙着某种创伤某种疤痕、也许有着某种悲哀某种痛苦,尊重它,让它静静地存在,不要去弄它揭它挑它。这样一来,你不但保住了双方的友谊、保住了对方的尊严、也保住了自己的人格。 

                          酸 

          酸,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味道。 
          它极端的犀利,能弓!起连锁反应。才一人口,唾液、胃酸,齐齐泛上;然后,五官扭曲、舌尖颤抖、鼻子收缩、双眸发涩。有时,酸气直冲脑门,连脑神经都被熏得麻痹了。 
          它十分的暧昧,给人复杂不堪的感觉。它不像甜、咸、辣那样的干脆利落,独立成“味”,它总与其它的一些味道纠缠不清:酸甜、酸辣、成酸,可怕的是:在苦苦相缠之余,它也总是喧宾夺主,像一条狡猾万分的小蛇,阴阴的钻进你的喉管、胃囊,最后,侵入骨髓,弄得你直打哆嗦,坐立难安。 
          它也非常的霸道,能隔空发功。“望梅止渴”,便是典型的例子。 
          这么犀利、这么暧昧、这么霸道,偏偏众人爱它。 
          爱它刺激,每每尝它一回,便好似在口腔里进行了一场大战。可怜的舌头欲逃无门,给它折磨得伸卷难以自如,像足了在惊涛骇浪里翻腾不休的一叶扁舟。几番挣扎、几轮搏斗之后,才在奄奄一息的疲惫里,重新尝到风平浪静的喜乐。 
          众人也爱它提神。在昏昏欲睡的时刻,咬一枚酸果,全身的细胞,都会被惊醒、震醒、以前,读自己讨厌的科目,总偷偷地在口腔里放一颗酸梅,被它酸得精神奕奕。起劲地授课的老师,看到台下学生全神贯注,以为教导有方而暗暗窃喜,实际上,学生口里“另有乾坤”呵! 
          嗜酸的人也许不曾想到,人世间有一种无形的“酸”,是具有巨大的杀伤力的。这种因妒忌而生出的酸意,能够化作一把尖刀,把原本亲密无间的枕边人砍得鲜血淋漓;能够变为一瓶硫酸,把原本推心置腹的知己蚀得面目全非;也能变成一支毒箭,把原本并肩作战的同僚射得应声倒地! 

                        残羹与豆渣 

          说起来,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 
          那时候,住在金殿路半山处的一座公寓里,离公寓不远,有个木屋区,里头住了许多养猪人家。他们每天沿家挨户的上门来讨取残羹剩饭,当作喂养猪只的饲料。因此,每天吃过饭以后,母亲总仔细的把碗里盘内的剩余食物连同淋漓的汤汁一块儿刮得干干净净,倒入由养猪人家供应的铁皮大桶内,压上盖子,提到门外去。等他们来领。每天周而复始,从不间断。 
          养猪人家不是白白领受这等小惠的,每逢过年过节,他们总是高高兴兴地抓着两只肥硕的活鸡和一大篮新鲜的鸡蛋来送给我们。 
          我们以“残余物质”换来鸡肉鸡蛋,自然是欢喜的。然而,更重要的是:在长期为养猪人家贮存残羹剩饭的同时,家中小孩子也从中培养出一种“物尽其用”的可贵观念,而在那生活毫不宽裕的年代里,人人都把“物尽其用”当作“持家法宝”——凡是兄姐穿过的衣服、用过的课本,纵然衣上布满着补丁,书上写满了记号,然而,只要可穿、可用,也都顺理成章的由弟弟和妹妹来承接。 
        


        7楼2005-11-1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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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到阿历山大小贩中心去用膳,正好看到卖豆花的老伯将堆积如山的豆渣装进袋子里,大包大包地放到手推车上。 
            顺口问他准备如何处置这些豆渣,他慨叹地说: 
            “丢掉罗,还能怎样!以前,我整袋整袋的送去养猪场,猪儿吃了又大又肥。现在呢,用不上了,因为养猪场都按照规定,使用指定的科学化饲料来喂猪啦!” 
            说着,抓起了一把米黄色的豆渣,表情和语调,满满的都是惋惜: 
            “这豆渣,营养可丰富哪,白白的丢掉,多可惜!” 
            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富裕,造成许多原本有用的物资被弃如遗履。穿过的、用过的、吃剩的、半新不旧的、小有坏损的,全都丢丢丢丢丢,结果呢,连节俭”这传统美德,也不经意地丢掉了! 

                           年糕 

            新年食品当中,独爱年糕。 
            圆滚滚、甜滋滋、滑溜溜、亮晃晃,一看到它,心中便自然而然地生出喜庆之意、圆满之感。 
            小时候,曾有一段时间寄居在祖母的家。每年岁暮,喧喧攘攘地准备过年的当儿,我最爱的,便是看祖母做年糕。 
            尽管市面上有现成的糯米粉出售,可是,祖母担心那些糯米粉掺进别的杂质,所以,每年总买大包大包的糯米回来,自己磨。一面慢慢地转着那古老质朴的小石磨,一面脸带虔诚地喃喃细语: 
            “年糕年糕年年高。” 
            把愿望寄托在传统食品里的这种美丽的情愫,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 
            磨好了的糯米粉,像白雪一样,高高地堆着。祖母在糯米粉中加入水、加入椰糖,搅匀;然后,在圆型的铁罐里妥妥帖帖地铺上剪成圆形的香蕉叶,小心翼翼地倒入拌好了的糯米粉,再把铁罐一只一只地搁在炭炉上面的蒸笼里,蒸上几个小时。 
            蒸好的年糕,软滑如水,不黏牙、不滞齿,切片而食,幽香绕去,那股适口的甜味,晃荡晃荡的白喉头轻飘飘的流进了胃囊里,通体舒畅。 
            别人做年糕,做不出同样的水准,登门讨教,祖母在倾囊相授之余,总会加上这几句话: 
            “磨粉的时候,心一定要诚。年糕小气,你不诚心,便做不成它。” 
            祖母已去世多年了,然而,每逢新年吃年糕时,脑海里总会浮现祖母磨粉时那一张虔诚已极的脸,而这些年来,“你不诚心,便做不成它”这两句话,也成了我的处世哲学之 

                          九个小时 

            每年端午节来临,便巴巴地等着享用婆婆包裹的粽子。 
            知道我爱吃,婆婆总千方百计的托人从怡保把粽子捎来给我。每每接过那一大串沉甸甸的粽子,我觉得我的心也是沉甸甸的,满满的都是温暖的爱。 
            剥开绿色的粽叶,展现在眼前那长方形的粽子,好似一个精美绝伦的艺术品。粽子里的猪肉润腴柔嫩,栗子人口即化,而虾米、鱿鱼、冬菇的香,全都深深地钻进了糯米里,尝过者莫不交口赞誉。然而,我觉得婆婆的粽子令人齿颊留香的,是那别具风味的糯米:粒粒分明,晶莹剔透,看似结实,人口轻软如风。这种特质,全得归功于她独特的制作方式。他人包粽子,为求便利,通常都将糯米浸上一段时间以求缩短炊煮的时间;婆婆可不,她认为糯米不浸水,煮熟后才能具有“外韧内软”的特质。 
            年轻时,精力旺盛的婆婆一口气往往可以包上百多个粽子,由洗粽叶晒粽叶、切佐料腌佐料、裹粽子蒸粽子、守炭火添炭火,都是她一个人独力支撑。最苦的是:没有浸水的糯米很难熟,必须连续不断的煮上九小时,少了一时半刻都不行。所以,包粽子是家里的一桩大事,端午节一来,家里“百业俱废”,独飘粽香。 
            今年,婆婆迈入八十岁大关了,依然坚持自包粽子。我劝她: 
            “糯米先浸浸水,蒸个三、四小时便熟了,不必那么辛苦。” 
            “浸水?怎行!”婆婆不假思索地应道:“浸过了水,糯米会走形、走味的。”。 
            目不识丁的婆婆,在包粽子这一码事上,坚守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大原则。她不休不眠,蹲在炭火前,加炭、扇风,苦苦的守上九个小时。等粽子独特浓郁的香味从锅子里飘出来,她皱纹满布的脸,才绽放出满足的笑。 
            实际上,人世间任何臻于圆满的艺术,也都容不得偷工减料。 

                         橡皮擦与涂改液 

            在涂改液尚未发明以前,橡皮擦总是如影随形。 
            常用的那一种,双色——一头灰黑、一头雪白。 
            黑的擦墨水迹,白的拭铅笔痕。 
            用橡皮擦,力道必须掌握得恰到好处。 
            用力过轻,墨痕犹在,新字写在旧痕上,线条勾来划去,纠缠不清,一塌糊涂。用力过重,墨痕未去,纸已先破;裂开的那个小洞,好似一张丑恶的嘴狰狞地笑。 
            很讨厌用橡皮擦,所以,学生时代,做作业、写作文时,格外地用心。偶尔写了错字而不得不动用它,也总是小心翼翼;轻轻轻轻地擦去了薄薄的一层后,步步为营,一丁点,一丁点儿慢慢慢慢地擦、再擦、擦擦擦,终于,擦去了最后一点墨迹。仔细审视那纸,被擦过的部份薄若蝉翅,可是,总算完好无缺;这时,“吁”地松了一口大气,高高兴兴地把正确的字写上。写时,怕再犯错,全然不敢掉以轻心,有如履薄冰的慎重。 
            那时的学习心态是:写时用心,改时细心;偶尔粗心错了一次,改正以后便倍加小心。 
            时代不断的进步,橡皮擦在一日千里的科技发展中渐渐地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人趋之若鹜的涂改液。 
            涂改液使用起来十分便利——不论是错了一个、一句、或是一行字,只要拿起涂改液的小刷子,轻轻一扫,在灰飞烟灭间,白雪覆顶,墨迹全无。 
            实在是太便利了,所以,现在的学生,把写错字当成家常便饭,错得漫不经心、错得理直气壮。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有涂改液。一错即涂、再错再涂,就算是错上十次,也还是可以涂了又涂的。 
            这时的学习心态已经变成了:写时粗心。改时大意,错了一次,鲁莽如故。 
            可怕的是;现代许多人,滥用涂改液,除了用来涂改作业,还兼用一种无形的涂改液来涂嘴巴——信口雌黄,说过就算。 
          


          8楼2005-11-1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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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价还价,是日常生活里一门艺术,然而。买卖双方,必须“旗鼓相当、斤两相等”,才能生出趣味来。 
              卖者闲闲地开出了一个价格,买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而迅速的作出适当的反应。有时。夸张地以惊天动地的声调喊道。“哇,贵得离谱!”有时,冷冷地以事不关己的语调应道:“这货,哪值这价!”有时,正经八百地说:“这么贵,我带的钱不够呢!”有时,义正词严地训斥:“隔壁那家,一样的货,便宜了四分之一呢!” 
              说完以后,化身为猎犬,紧紧地盯着对方,看他的眼睛,听他的回答。 
              耐心的卖主,会不动声色地与你周旋到底,消磨你的时间,考验你的耐性;怕输的对手呢,会让他的价格好似滑雪一样直线下降,逼得你全无退路,非得立刻成交不可;暴躁的店东,会以旱雷般的声音驳斥你,让你找不到可下的台阶;狡猾的卖者呢,则把美丽的诺言做成可口的鱼饵,让你心甘情愿地上钓。 
              货品,好比是绳子,而买卖双方便是参加“拔河比赛”者,拉拉扯扯,这边进进,那边退退;这儿减一分,那儿加一分;未到最后一分钟,都不可能知道鹿死谁手。 
              倘若成交。宾主尽欢。 
              万一谈不拢,双方都可使出最后的杀手铜:卖者可以装出一脸倔强的神色而把东西放回原位,口里说:“一分钱都不能再减啦!”心中却在想:“一点点,只要你再加一点点,我立刻卖出!”买方呢,义无反顾的踏出店门外,嘴里说:“实在太贵了,买不起!”心中却说:“一点点,只要你再减一点点,我绝对回头。” 
              在这种“各怀鬼胎”的情况下,卖者偷眼瞅你而你也斜眼睃他,谁的定力够,谁便可以高唱“凯旋之歌”! 

                             菜诵 

              每回看到菜市里摆放着的各类菜蔬,便不能不惊叹造物者的神奇美妙。 
              千种色彩,万种形状。 
              椰菜花像个充满了哲思的老人,庄严肃穆,每一圈白白的鬈发,都好像是抽象思维具体的呈现在外面,气质不凡。 
              菜心像个朴实的村姑,瘦瘦的身子,穿着深青色的裙子,终日营营碌碌,刻苦操劳。她出不了隆重的社交场合(餐馆),只能一辈子默默的屈居于简陋的屋子里。 
              茄子活脱脱的是个现代杨贵妃。丰满腴润。身着绿色或紫色晚装娇柔万状地横躺着时,姿态撩人。与她邂逅而能不动心的,世间少有。 
              四季豆像个嗜毒的瘾君子,瘦巴巴、干瘪瘪,终日窝窝囊囊的睡倒在那儿,绵软无力、无精打采。炒它炸它,它都一声不吭的任由摆弄。 
              羊角豆,人人都说它像淑女的手指,然而,我倒觉得它像个有棱有角、正直不阿的“君子”。它常常说出“逆耳的忠言”(泌出大量的胶质),既有人爱它,亦有人憎它。 
              臭豆呢,像个心思歹毒的人,一粒粒饱满饱满的,像是一张一张笑得开开的小嘴巴。你见它颜色悦目,形状玲珑,快快乐乐地吃了它,它却在你口腔里阴阴地放射“臭气”,让你臭得个天昏地暗。 
              包菜是懒妇,肥肥白白,竟日蜷缩着睡觉。 
              蕃茄是贵妇,脸颊儿艳红,脸皮儿吹弹得破。它一出现,便光芒四射,使那长伴身畔的黄瓜相形见绌。 
              莲藕是长舌妇,一天到晚东家长、西家短,刻意制造出来的是是非非把别人的心戳出一个个可怖的窟窿。 
              站在菜摊前痴痴地看,好似看到一整个大千世界——黑脸白脸齐齐上阵,美人丑妇携手相会,君子小人一起现形。 

                            红白妙夫妻 

              白萝卜与红萝卜,像是一对妙夫妻。 
              男的肥肥白白,懒懒散散,一副脑满肠肥的窝囊相。 
              女的细长细长,艳红艳红,一副娇柔万状的俏模样。 
              白萝卜一向都被目为具有“不良意识”的植物,人人都认为它会把补品的功能破坏殆尽;所以,每每喝了以珍贵药材炖成的补品,家里的老人家总是殷殷嘱咐:记得记得啊,莫吃白萝卜! 
              民间里另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吃了白萝卜,白了黑头发。” 
              我有一位朋友,生就一双巧手,做出来的萝卜糕,色香味俱全。她的枕边人“天长地久”地吃着她精心烹制的萝卜糕,结果呢,才四十余岁,便已满头华发,夫妻俩走在一起,不折不扣的是一双“红颜白发”。别人戏滤地对他说,他妻子以萝卜糕为他“染”发,他可一点儿也不在乎。对他而言,每一根萝卜丝,都闪着爱的亮泽,如果说满头华发是白萝卜造的“孽”,那么,这“孽”,不正显示了比钢铁还要坚韧的夫妻情吗? 
            


            11楼2005-11-1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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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不要豆芽,对吗?” 
                他是日常生活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在他身上,我却看到了许多闪烁生光的特质,而其中最触动我的一项“特质”,是他十年如一日那种“敬业乐业”的精神。 

                              洗头姑娘 

                每周上理发院两次,把这目为生活里极大的享受。 
                同是洗头,可是,不同的洗头姑娘,不同的洗头方式,却能带来迥然不同的感受。 
                不爱“敷衍塞责”型。 
                洗头姑娘,好似要赶去乘搭飞机,洗头水快快地往头上倒、速速搔头、速速冲水,你觉得黏糊糊的污垢还藏在头发间,她却已粗粗鲁鲁地用吹风筒帮你把头发吹干了。 
                最恨“粗枝大叶”型。 
                这类洗头姑娘,心不在焉,肥皂泡沫已经侵入你眼睛里了,她还浑然不觉,依旧梦游式地在你头上搔、搔、搔;一团团白白的肥皂泡沫,好似下雪一样,纷纷扬扬的,飞到你脸上、落在你肩上,可是,她依然视而不见。头发过水时,更糟,自来水乱乱喷,两只耳朵都被那水灌得迷迷糊糊了,她还是“乐此不疲”。洗毕站起身来,背后的衣服已是一片湿漉漉的,不舒服到了极点。 
                “中规中矩”型强差人意。 
                洗头姑娘,一板一眼地按照固有的程序来洗,洗头水的用量、洗头的时间,都在心里酌量计算过了,一切动作,呆板一如机械人。 
                “尽忠责守”而“变化多端”型,最得人心。 
                洗头姑娘,把十八样武艺全都搬到你头上来。搔头时无孔不入,手势时重时轻,激起“千堆雪”,万千青丝让她摆弄得服服帖帖;冲水时小心翼翼,每一根头发都被她控过揉过,干净得纤尘不染;她还精于按摩之道哪,纤纤十指,把薄薄的头皮抚弄得松松散散的,好不舒畅。顾客闭目享受之余,仿佛也瞥见了洗头姑娘唇边温柔的笑影。 
                一个人若能敬业乐业,不论从事何种行业,恒远地快乐。 

                               门帘 

                过去,每家每户都顺理成章地在房门口垂挂门帘。 
                门帘,既然是家里装饰的一部份,因此,选购门帘时,总是慎重其事。 
                门帘的花式、图案和颜色,必须与家具相互配合;布质呢,既要厚、又要软。厚,是为了阻遏房里风光向外泄漏;软,是希望在“帘卷西风”时,能够出现随风翻飞的美姿。 
                可别小看这门帘,它功德无量哪! 
                简简单单的一块布,但却把房内与房外隔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卧房里的人,恰然地享受着独独属于自我的大好时光;卧房外的人,绝不会平白无故的掀你门帘,扰你清静。一间卧房,一种风光。最妙的是:相隔一帘,却心心相印。有什么事儿,轻唤一声,房里的人,自会掀开门帘,应你、看你、听你。 
                倘若家中有女初长成,门帘还有无穷的“妙用”呢! 
                相亲的客人来了,坐在厅里,上了茶以后,待嫁的女儿退返卧房。刚才上茶时,手儿抖,心儿跳,连个正眼也不敢瞧一瞧;现在,躲在门帘后,抚着乱撞心头的小鹿,悄悄的把厅里那个也许将会付托终身的男人狠狠地瞅个一清二楚。 
                随着时代的进步,门帘的款式也越变越花哨。 
                串珠式的,最是撩人,小巧玲珑圆圆滚滚的一串又一串,朦朦胧胧、若隐若现;竹帘式的,庄重雅丽,江山无限风光在竹上。 
                现在,时代更进步了,可是,大家都不用门帘了。 
                家中各人,回返家中,“嘭”的一声,把门关上。 
                关上门的同时,把整颗心也关了起来。 
                近在咫尺的人,有远在天涯的心。 

                               缝纫 

                小时候,很喜欢看祖母绣花。 
                在那古老湮远的年代里,女红是女性必备的技艺,而缝纫对于祖母来说,是一门美丽的艺术。针和线一到了她手里,便有了令人惊叹的生命力。一刺一拉,一转一折,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无数越之后,原本空无一物的素市,便长出了娇艳欲滴的花朵,游出了栩栩如生的鱼儿,飞来了羽色缤纷的鸳鸯——花朵茂盛地开放在桌布上,鱼儿悠游地穿梭于手帕上,鸳鸯恩爱地浮游于枕头上。细细端详,针脚细密,绣工精致;最叫人叹为观止的是:花呀鱼啊鸳鸯呀,竟都是活的。重重的花瓣,一片一片缓缓的绽放着;溜滑的鱼儿,忽东忽西地戏荷戏莲;成双的鸳鸯,搅起满池颤动的涟漪。 
              


              13楼2005-11-1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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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烫泥蚶,也是一门学问哪!烫得太生,壳撬不开;烫得太熟,滋味全失。 
                  爸爸是烫蚶好手,总能把泥蚶烫得半生不熟,恰到好处。丰满而柔软的蚶肉,在淋漓的鲜血里,显得特别的腴嫩可口。 
                  一家子团团地围在桌子边,一面闲闲地剥蚶蘸酱而食,一面闲闲地谈天说地。有时。选到特别大的泥蚶,便邀功也似的抢着送到双亲面前去。啊,那种融洽无边的快乐,隔了那么多年口想,还有一缕余温留存在心头。 
                  这天,在怀旧的情愫里,我叫了一大盘泥蚶。 
                  当那热腾腾、肥嫩嫩的泥蚶端上来时,我的孩子,全都把嘴巴闭得紧紧的,撬也撬不开。我一人独吃,索然无味,只剥了十来颗,便意兴阑珊了。 
                  二十年前的泥蚶和现在的泥蚶并无两样,滋味之所以不同,只因为环境变了、气氛变了——独乐乐远远不如众乐乐。 
                  骤然明白甲型肝炎并不是泥蚶真正的“克星”。 
                  主要的原因是年轻一代弃它如遗履。 

                                两肋插刀 

                  求学时,在那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日子里,盲目地迷信友谊。 
                  相识、相知、相惜,之后,肝胆相照、矢言效忠。彼此都还没有被社会的染缸污化,一个澄亮如月光,一个清澈如溪水——明月照清溪,越照越美丽。在这个稚嫩的成长阶段里,友谊如钻石,晶光灿烂,坚不可摧。 
                  学习生涯结束而进人社会,依然还是迷信友谊。可是,这时,人心不再单纯如明镜,照不见,看不着;就算有时看到了,也仅仅是个假象。午夜梦回,往往有“相识满天下,知己有几人”的深沉慨叹。正因为知音难寻,所以,一旦觅着,便视如瑰宝。有福、有难,都与对方分享、分担。别人不懂的秘密,独独她懂;别人不知道的弱点,仅仅她知;别人不了解的真相,单单她了解。她时时、处处、事事,全都摆出愿为你“两肋插刀”的姿态,你感激涕零,在她面前,五脏六腑,都让它透明。然而有时,你做梦也想不到,你这种“推心置腹”的做法,正把你自己一步一步地推向危险的深渊。有那么一天,你快乐而满足地哼着歌,一如既往地走在自以为长满了鲜花的友谊大道上,冷不防一步踏空,跌落他人精心布置的陷阱里。你惊慌,你挣扎;一心一意盼望那位口口声声把你唤作“知己”的人会适时前来搭救你。然而,你被陷阱里的暗器弄得遍体鳞伤,你苦候着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你孤军作战,沉着应付,终于,在鲜血淋漓中逃离了陷阱。在你静静地疗伤时,你的知己出现了。双目噙泪、一脸痛惜地安慰你。你痛定思痛,冷静地看她,愕然地发现了一个可怖、可惊、可恶、可叹的事实:眼前这位时时刻刻说要为你“两肋插刀”的“知己”,原来早就把刀抽了出来,狠狠地插进了你两肋!此刻,看到你安然无恙地逃出她想设你于死地的陷阱,她的脸,难以自抑的挂着两行哀伤的“鳄鱼泪”…… 

                                稀有名词 

                  渐渐发现:在年轻的族群里,“对不起”已经成了一个“稀有名词”。 
                  学生做错事而被老师责备,通常化身为以下几派的掌门人: 
                  “温和派”低首敛眉,阴阴地把一切感受静静的关在心门里。 
                  “漠然派”吊儿郎当地露出事不关己的表情,你气你怒全与他无关。 
                  “激进派”昂首挺胸,对老师怒目而视,只恨两粒眼珠不能霎时化作两颗子弹,“嘭嘭”两声让你永远“有口难口。 
                  “敢死派”反舌相讥、出言顶撞,用词之激烈、态度之无礼,着实令你叹为观止。 
                  武林诸派,各出奇招。独独“道歉派”像旷世瑰宝,永不现身。 
                  孩子做错事而被父母责骂,立刻注渭分明地表明立场。 
                  “自我捍卫型”一开口便石破天惊的喊道:“不是我!”声音凄厉,只差了没有击鼓鸣冤。 
                  “移花接木型”顾左右而言它,一找到可资利用的纰漏,便刻不容缓地嫁祸他人。 
                  “强词夺理型”搜尽枯肠,找尽各种各样或恰当或滑稽的借口来开脱自己,顽强抵抗,死不认错。 
                  各种类型,云集屋中;各种辩词,充盈耳中;偏偏父母最渴望、最企盼听到的“对不起”,像千年旧曲,难得一闻。 
                  此外,情侣拌嘴、夫妻吵架,都各持己见,不肯相让。有时,明明知道错在自己,却依然想在语言上争个长短,仿佛道歉的话儿一出口,便理亏气短。 
                  实际上,任何争执,如果错在自己,“对不起”这三个字,是具有魔术般的功能的。它是“清凉剂”、是“润滑剂”,可以消除火气、化解焦躁;能够缓和气氛、挽回感情。可叹复可悲的是:在人人逞强的现代社会,“对不起”一词已成毒药,避之则吉。嘿!


                16楼2005-11-1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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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许多从新西兰学成而回返亚洲各国的学生,决定送他一份“礼物”:他们合资购买了一张来回机票,合凑了一笔盘缠,汇去给他,请他来亚洲旅行,沿途膳宿,由学生供应。 
                    过去一生几十年岁月,都是为别人而活的。这几个月在学生的安排下周游亚洲列国,他才算是享着了工作以外的大乐趣。到新加坡来时,住在我家,天天早上踏着脚车吹着口哨出门去,天黑回来,便和我家里的小毛头闹成一团。 
                    现在,我们一家大小到基督城来旅行,最想见的人,当然就是比利了。 
                    知道比利喜欢吃中餐,也知道他平时生活节俭,绝对不舍得上餐馆,所以,在汽车旅馆安顿好后,便上超级市场买菜、买肉,准备好好的款待他。 
                    几年没见,比利没变。依然是大耳大鼻大嗓子、细眼细齿细皱纹。一踏进大门,先来个热情的拥抱,接着,如珠妙语,源源不绝,一屋老少,嘻哈绝倒。菜香饭热,他胃口大开,大米饭吃了一盘又一盘。问他平时如何解决膳食,他不经意地说:“面包呀!我家种了几棵番茄树,摘下番茄。切片,夹面包,味道一流!”骇然惊问:“天天如此?”他扮了个鬼脸,说:“养颜嘛!你看,我的脸,绝对比核桃来得滑!” 
                    促膝长谈到深夜,道别时,约他明晚再来用膳,他婉拒了,理由是:有个学生进了戒毒所,现在正用冻火鸡治疗法,必须到戒毒所去陪陪他。 
                    年过七十的比利,当上了社会义务工作者。 
                    在夜色中看着他轻快地爬进了他那辆好似比他更老的小车,我觉得双目潮湿。 
                    啊,比利,比利,不老的比利,永远的比利! 

                                你还要不要自杀? 

                    劝请他人不要自杀的文章,读了许多许多。执笔的人多数是冷静而理性的学者或社会工作者,他们各各从社会、宗教、心理与教育的角度,写出警世劝世的作品。 
                    读着这些条分缕析、洋洋大观的论著时,不知怎的,总有一种“隔靴搔痒”的感觉,好似隔着一层玻璃听人说教哪! 
                    最近,读了一篇抒情短文,题目是:“你还要不要自杀”,作者是台湾的李勤岸。全文不足千字,可是,读毕以后,却感受及一股强烈的冲击力,有泪盈满眶的感动。 
                    这篇文章的内容是说一名性格严谨而木讷的教员,在龙蛇混杂的私立中学里教书。有一次处罚一名没带课本而又不认真听课的学生,那位迹近流氓的学生,“一拳狠狠地打在他尊严而斯文的脸上,同时口出一串污秽的粗话”。他踉跄地逃到办公室,禀告主任,可是,不明事理的主任居然反过来责怪他不该处罚学生。自尊突然粉碎、生命尊严突然崩溃,第二天,他喝下一瓶农药,双手紧抓床沿,死了。 
                    是最后一段描写让我落泪的: 
                    “根据民间传说,凡自杀死的人阎王会重罚,所以死者的父亲得用木棍重重敲棺三下,表示已经处罚他了,希望阎王能从轻发落。出殡那天,涕泪纵横的老母扶着老伴去敲棺,两个老人不断地哭喊着:为什么那么傻,不能教他们就不要教好了,为什么那么傻……他的父亲,大约有七十岁了吧,身体原本就不好,勉强敲了两下,就晕倒了。” 
                    为人儿女的。就算有一千零一个要死想死的理由,可是呵,为了白发苍苍的双亲,就得活下去、活下去!象 
                    不喜欢清明节,觉得它像是一个尖尖的钩子,每年在特定的时节,把许多人深深地埋藏在心底的哀伤刻意地勾出来。那种感觉,有痛楚、有无奈,但是,与此同时,却又有一种“应景而生哀”的虚假感。 
                    上坟祭典先人,是清明时节的一项主要活动。 
                    上坟时,总是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抬着成箱的铝箔、扛着肥大的烧猪,热热闹闹的围着祖坟,上香祭拜。 
                    倘若死者逝世的年份湮远,那么,生者对他的记忆,就像是垃上那张发黄昏浊的照片一样,模糊不清。一切的祭拜仪式,都在无形中变成了一种刻板的形式。人,就像上了发条一样,一年一度、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从事固定的活动。在整个祭拜过程中,心如止水,不起涟漪。有时,有些好赌的人,还利用这个机会,搓了十个小纸团,在坟前抛上抛下,苦苦祈求安居地下的亲属显一显灵,让他们圆一圆美丽的发财梦。脸上的表情,十分虔诚;然而,这样虔诚,却又有着惹人发噱的滑稽,与坟场原有的肃穆凄清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格调,十分的不调和。 
                    倘若地底下长眠的是心中至亲至爱的人,再加上坟墓新做而坟土犹湿,清明节的来临,简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梦魇。随着众人一步一趋地上山时,每一个迈出去的步子,都有一种刀剐似的痛。心房好似裂开来了,可是,不愿让那裂口蔓延到脸上来,(哪能把内心最最深沉的悲哀拿出来当众展览!)所以,竭力忍着、忍着,上香时,整张脸,扭曲得不成形状,痛苦得几乎可以听到心房碎裂的声响! 
                    实际上,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家。 
                    最敬、最爱的人撒手尘寰,便埋在里面,每一天都是永远的祭日。活着的人,以堂堂正正的行为和努力挣来的成就,代替烧猪和锡箔,长年长日地祭拜。


                  20楼2005-11-1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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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该向公众推销绝望,绝望是可从免费得到的。 
                      最妙的方式是为文中的句子涂上幽默的糖霜…… 
                      文字是桥梁,作者和读者,各各站在河的两岸。 

                                   绝望是免费的 

                      1992年3月号的《读者文摘》,刊载了一篇发人深省的作品“巨片之秘”。 
                      文中讨论的四部影片是:《山水喜相逢》、《洛基》、《火战车》、《甘地传》。该文作者分析这四部影片叫好又叫座的一些共同原因时,说: 
                      “它们反映人性本善、宣扬种种受人尊敬的情操:勤奋、苦干、自重;表现出对家庭、朋友、社会的爱心;显示了一个人能对他自己的一生和别人的一生造成多大的改变;最重要的,它们给了我们希望。” 
                      在这一段话里,最能引起我共鸣的,是最后一句: 
                      “它们给了我们希望。” 
                      电影、音乐、文学,都是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我们固然不必以道德的桎梏来扼杀它该有的生命力,但是,创作者是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的。 
                      有些作者,把创作当作是个人情绪或情欲的发泄,任意而又任性地为他的作品涂上各种色彩——有者着重黄色,您意渲染色情;有者偏爱黑色,刻意描绘暴力;有者钟爱灰色,故意散播颓废思想或灌输消极的人生观。 
                      黄的、黑的、灰的,都是毒素,各各具有个问的破坏力。然而,在这三种毒素当中,我觉得最最危险的,是灰 
                      说它危险,是因为它看似无害,但却能令人慢性中毒,而中毒之后,毒素有若附体之幽魂,极难摆脱。 
                      《山水喜相适》(DRIVINg MISS DAISY)一片的主角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说了一句令我拍案叫绝的话: 
                      “你不应该向公众推销绝望,他们如果想要绝望,可以免费得到。” 
                      在这一句话里,我认为只要把“公众”两个字改成“读者”,便可以成为作家们绝佳的“座右铭”。 

                                     糖霜 

                      在那少不更事的年代里,我曾是一只刺猬。 
                      听到逆耳的忠言,绝对把它当作苦口的毒药;看到来送忠言的人,便把他看成是身披盔甲、手执长矛的战士;身上一根根尖尖的刺,如临大敌地竖得直直直直的,准备与对方拚个你死我活哪! 
                      慢慢地,我走过了童年、走过了少年;成长、成熟,为人师、为人母。 
                      在生活的海洋里浮浮沉沉,风吹浪打、日晒雨淋,受伤、受损,那一根根原本理直气壮地竖着的刺,钝了、秃了,而我,在无数次跌倒的剧痛里,流血、流泪,然后,学精、学乖。 
                      现在,每每看到青少年不自觉地竖起背上的刺,我便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嘿嘿嘿,在他们阴阴地闪着寒光的尖刺里,匿藏着我年轻的影子哪! 
                      决定不去碰触那根根把人扎痛的尖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任由他们在错误的泥沼里痛苦挣扎、自生自灭;我只是希望通过另外一个可被接受的管道,把忠言送出去。 
                      我以美丽的糖衣裹那苦口的忠言。 
                      他们在全无准备的情况里吞下,糖衣去、药味出;而这苦涩的药味转瞬便会化为适口的药香;稍后,等显著的疗效一出,他们便会彻底放弃无谓的抗拒。 
                      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文艺创作。 
                      要把道德观和价值观贯穿在作品里传达给年轻的读者,千万千万不要摆起道貌岸然的面孔,硬生生地说教。年轻的读者会把你苦心营造而成的字字句句看成是一把把攻击他们的小匕首。 
                      最好的办法是寓教于不言中,最妙的方式是为文中的句子涂上以幽默为元素而制成的糖霜,让他们开心大嚼之余,兼而收到提神醒脑的功效。 

                                    文字的桥梁 

                      文字是桥梁。 
                      作者和读者,各各站在河的两岸。 
                      作者以文字把桥梁筑好以后,读者使沿着这桥,坦坦荡荡地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每位作者各有不同的文学素养和创作宗旨,所以,造成的桥梁,原料和设计,都迥然而异。 
                      有人造九曲桥。弯弯曲曲、扑朔迷离。走那桥的人,小心翼翼,一步一顿。沿途风光无限好,可是,过桥者无法静心欣赏,他怕绊倒、他怕迷失。越走越累,越累便越不想走。过完全桥,回想来时风景,竟是一片朦胧、一片模糊。 
                    


                    21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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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用金用玉去雕那桥。金碧辉煌、纤丽华美。过桥者如履薄冰、步步为营,唯恐一个不小心,踩坏那金、踏裂那玉。注意力全都放到桥上去,所以,大片大片的好风景,全都被忽略了。 
                        有人用腐朽的木料去建桥,陈旧简陋、摇摇欲坠。有人一看,掉头便走;有人勉强踏了上去,可是,走不了几步,便忍受不了它的陈腐破落而走向回头路。走完全桥者。万中无一。 
                        有人在车辆络绎不绝的马路上面做天桥。它百分之百的实用,有造福人群的功能。可是,这样的桥,毫无韵味、毫不雅致。你走它,是因为你别无选择,不得不走。一走了过去,便把它抛诸脑后了。 
                        和天桥恰恰相反的,是“吊桥”。悬在万丈深渊上,险恶刺激。过桥者一步一惊魂,桥外景致,陌生而美丽,看它一次,终生难忘。然而,做吊桥,需要特别的技能,一般人不做它,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建在浩瀚大洋上的钢桥,气势万千,最富魅力。最最重要的,它坦坦直直,坚实牢固,过桥者安心释怀地走着时,对于桥外千变万化的风景也能尽心尽情地欣赏。由桥头走到桥尾之后,还想从头再走一遍! 

                                       剪裁 

                        在新加坡、中国大陆、台湾和马来西亚等地的报刊杂志上,我都拥有定期的专栏。 
                        别人一听,第一个反应便是: 
                        “哎呀,哪来这么多可写的题材?” 
                        实际上,找题材写作,不难,因为题材就好像是空气,无处不在。 
                        我是“四心主义”的忠实信徒,所谓的“四心主义”,就是“留心看、耐心听、小心体验、细心感受”。我恒远地相信:一个人如果肯以诚恳的态度来对待生活,生活是不会亏待你的。 
                        从事创作者,如果能在心眼之外,刻意多长一双肉眼,那么,便能“见人之所未见,写人之所未写”,随心所欲地把生活里件件稀松平常的事物,化成笔下朵朵瑰丽多彩的花。 
                        题材既然不成问题,那么Z写专栏稿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呢? 
                        答案是:字数的限制。 
                        每一,个不同的专栏,在字数上都有不同的限制。它们就好像是一个个“特制”的模子,你必须把寻得的题材按照那“模子”的尺寸来加以剪裁——多了溢出来、少了放不足;必须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有时,稿成之后,才遗憾而又无奈地发现字数和既定“模子”的尺寸不相符合——有时是过长、有时是过短;必须重新好好的加以剪裁或补充。于是,忙忙碌碌的增增删删、加加减减,结果呢,花在“增删剪裁”上的时间,居然比撰写那一篇稿子的时间还来得长。 
                        经验,是靠长期的实践而慢慢地累积起来的。 
                        现在,找到一块原始的“创作素材”,一我的脑子,立刻便化成了一把雕刻的刀子,这边削削,那边凿凿;这儿敲敲,那儿打打,雏形初具以后,略略端详,便知道可以把它妥妥帖帖地放进哪一个模子里——百发百中哩! 
                        写稿而被固定的字数所限制,虽然无法领略“天马行空”的乐趣,可是,处处节省用字,却能在无形中帮助我们培养起简洁凝炼的文章风格。 

                                       修稿 

                        每每伏案写作,我总有一种威风八面的感觉。我是将军,文字呢,是兵是士,要他朝东,他不敢去西;要他到北,他不敢留南。千军万马尽在掌中,呼风唤雨而风雨不敢不来。可是,战役一完,却得从头收拾旧山河了:老的、残的、伤的、弱的,必须一一挑出来,妥善地加以治疗或撤换。 
                        写稿痛快淋漓,改稿痛苦莫名哪! 
                        非常惭愧,写作多年,依然养不成“一蹴而就”的潇洒。每一篇稿,写好之后,总得反反复复地经过几重修改润饰的工夫,才算完工。 
                        首个修改程序,可说是最为严峻的。 
                        有些稿子,短、加上创作时有斟字酌句的谨慎,这时,只要略略修修,便可过关。然而,有些长稿,是在思维“一泻千里”的情况下,一鼓作气地完成的;在汹涌澎湃的创作热情冷却后重新再读,觉得不尽如意,便得毫不吝惜的大动刀斧了。曾有一次,我写完了一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隔了一段时间重读,不满意过于缓慢的情节发展,大砍大删,最后,居然只剩下一万余字,溃不成军,只好弃而重写。 
                      


                      22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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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工作进入第二阶段时,文稿轮廓已定,我仅在较小的枝节上动动手术:揪出文字的“臭虫”、删除重复的字句、撤换滥用的成语,务求尽量减少用字与用词的错误。 
                          最后,定稿之前,还得借助于辞典,把一些不太肯定的词语查一查,改一改,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如果经过一修二修三修之后,文稿依然未能如意,那么,要修改的,恐怕不是稿子,而是脑子里的创作细胞了! 

                                         强说愁 

                          一名对写作有兴趣的学生,把她在课余完成的作文交上来,请我批阅。一 
                          这学生,是一位十五岁的姑娘,来自小康之家,性格开朗活泼,做事尽心负责。在家里,是母亲的掌上明珠;在学校,是众多老师的宠儿。 
                          她那篇习作的篇名是:“月明之夜”。 
                          内容叙述她在一个月亮高挂天空的夜晚应邀到海边去参加同学的聚餐会。出门时,看到皎洁的明月,想到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一股愁绪飘上心头。到了海边,看到波涛汹涌的海浪,想到世事的难以逆料,她益发愁得难以自抑了。后来,烤肉的香味,同学的欢聚,都无法改变她的心境。她悒悒而来,忧忧而归。回到家里,从窗口望见那轮明月,忍不住泪流满腮,唏嘘感叹人生无常。 
                          全篇文章,笼罩在一片刻意制造出来的“愁云惨雾”里,情感异常造作,读着时,好似不小心吞了一块冰,脑神经不时起着鸡皮疙瘩。 
                          为赋新词强说愁,是初习写作者的通病。他们总错误地认为:把自己囚禁在“忧悒的象牙塔”里,才能显出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个性;他们也错误地认为:文章里有泪、有愁,才能打动读者的心。所以,明明是把快乐拥抱在怀里的人,不老老实实地表达自己的快乐,反而虚虚假假地渲染自己的莫须有的悲愁。这一类作品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摆在厅堂里的一盆塑胶花,冰冷的、无味的、没有活力、没有生气的。 
                          心中有爱有恨,就坦白抒写那爱那恨;心中是喜是愁,便如实报导那喜那愁;拿出真实的自己,反映真实的情愫,这样的作品,才是根植于泥土里面的鲜花,活的。 

                                        文字的赘肉 

                          让文字恣意地长出一圈圈多余的“赘肉”,是初学写作者最大的通病。 
                          原本一句话就可以把意思表达清楚的,却奢侈的用了三、五句;原本一段文字就可以交代清楚的,却挥霍的用上了两、三段;一眼看去,一层又一层,全是文字的赘肉,只扫一眼,便感厌腻。 
                          以前,读过一则小故事,印象非常深刻。 
                          有一个人,把他养的一只鸡带到热闹的市集去卖。 
                          鸡在笼里而他在笼外竖立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 
                          “我这个精致的笼子里有一只肥大的母鸡准备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出售。” 
                          尽管市集里人潮络绎不绝,可是,站了老半天,他的鸡,就是无人问津。这时,有个善心的人经过,对他说: 
                          “你这牌子,写得噜里噜嗦的,谁有闲情停下来慢慢地读?不如我替你重新再写吧!” 
                          他重写的牌子,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字: 
                          “售”。 
                          说也奇怪,牌子一换,那只鸡,立刻便找到了主顾。 
                          这则趣味盎然的小故事,让我得着了无穷的启示。 
                          长了赘肉的文字,不但有碍瞻观,而且,影响效益。 
                          从此,写作时,刻意地把手中的笔杆当作是“手术刀”,毫不痛惜地、心狠手辣地、大刀阔斧地把文字的赘肉一层一层地割掉。 
                          偶尔重读旧作而发现残留的“赘肉”,必定大力砍除,绝不留情。 
                          把旧作当香、当王而去怜它、惜它,无异于取石自绊。 

                                        校对的故事 

                          每口为自己即将出版的新书进行校对工作时,便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 
                          校对时,“双静”和“双全”,是必要的条件。 
                          环境必须绝对的安静、心境必须绝对的平静。 
                          全神贯注、全力以赴。 
                          第一遍,粗枝大叶地读,看看有没有漏字、漏句、漏行、漏段。发现了以后,便化身为泥水匠,耐心地把因遗漏而造成的文字“窟窿”仔细地填妥补好。工程虽大,难度不高。 
                        


                        23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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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遍,精雕细琢地读,这时,平平地躺在书页里那一行行的字,好似直直地立在你面前等待检阅的兵士,你必须具有明察秋毫的能力,才能准确无误地揪出字里行间的“不良份子”。有些字,错得很明显,比如把“舞”误植为“午”,往往一途便着,丝毫不必劳神费气;然而,有些字,貌似神似,有如孪生兄弟,比如说,把“诽”误植为“诽”,稍不留心,便被它“瞒天过海”,终生坐在书里“以讹传讹”。像这一类字,鹊占鸠巢而依然神气活现,堂而皇之地摆出一副“你奈我何”的小人嘴脸。校对者与它势不两立,在书里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务必置它于死地而后快。历尽艰辛,搜出多个,就地正法,一一枪毙。 
                            第三遍,翻来覆去地读,横来竖去地读;上下扫读、左右速读、全面通读;直到万无一失了,才让它付梓面世。 
                            书出版后,喜不自抑地捧着看。 
                            可是,可是呀,才翻了几页,便惊叫出声——经过了三次扫读细读通读的校对工作之后、依然还是有“漏网之鱼”。此刻,那个错字,正得意洋洋地对着花容失色的你,戏谑地咧嘴而笑! 

                                          名人自传 

                            很喜欢读名人自传。 
                            各行各业杰出人材,通过活灵活现的文字,现身说法。 
                            名人站在人生舞台前那光辉灿烂的一面,人人都看得见,至于他们在舞台后面流泪流汗苦苦挣扎的一面,却无人知晓。 
                            自传,使名人成了透亮的水晶体,他们的成长与奋斗过程、感性与理性世界里的一切得意与失意、朋友与亲属的人际关系、童年少年青年成年历程里值得缅怀值得记录的大事小事,等等等等,全都纤毫毕露地跃然纸上。 
                            名人自传读得多,发现这些闻名遐迩的杰出人物,在奋斗成名的过程中,有一个共通点:他们全都具备百折不挠的惊人毅力。跌倒了,有剧痛、有鲜血,可是,他们来不及流泪,便又一跃而起,继续奋斗、奋斗、再奋斗。另外一个有趣而又巧合的共同点是:许多在事业上发光发热的人,居然都不约而同的有着黯淡无光的童年——大约是因为顺境使人安于现状,逆境却能令人发奋图强吧! 
                            读名人传记最触动我心的是作者全无矫饰与掩饰的那一份坦白——通过了一桩桩真人实事,他们不但展示了自己成名后极璀璨的一面,也揭示了自己成名前极黑暗的一面。虽然说“英雄不问出身”,可是,在千家万户面前摊开自己生命里的“疤痕”,没有过人的胆识和勇气是不行的。然而,话说回来,也正因为这一份坦白,使千千万万的读者能够从中得到启示、得到积极向上的鼓舞力量。 
                            读传记而不能苟同的一点是:作者把已成昨日灰烬的恋情如数家珍地一一列述出来,真名实姓,毫不隐瞒。我个人觉得:爱情的火花闪现时,是一种瑰丽的永恒。然而,火花熄灭以后,把陈年旧帐化成文字,那文字,便是匕首。 

                                          文学与广播 

                            新加坡职总心电台推出了一个饶富意义的节目: 
                            “作家与作品”。 
                            这个节目是由郝知本先生将本地作家所写的诗歌与散文配上音乐,以他浑厚的嗓子和动听的语音,通过电台播放出来。 
                            郝知本先生是说书能手,他以说书形式讲述的《聊斋志异》、《水浒传》、《西游记》以及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都吸引了各行各业无数的听众。有些人还在他说书的时间里,特地放下手上的工作,做个专心致志的听众呢! 
                            现在,听郝知本先生朗读文学作品,却又有一番全新的感受。他把他有着万马奔腾般的感情,全都倾注入作品里。那一篇篇含蓄的作品、那一行行内蕴的文字,都被郝知本先生以他极具魅力的朗读方式赋予另一种强劲的生命力,听在耳里,自有一股耐人咀嚼的韵味。 
                            能够通过系统化的方式把本地文学作品和播音事业紧密地结合起来,是一项美丽的尝试;在台湾,好些报章如:《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新生报》的“新生副刊”,都曾以副刊里所发表的短小精悍的散文作为“桥梁”,将无声的文字和有声的广播巧妙地联系起来。 
                          


                          24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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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是静的、广播是动的,文学是平面的,广播是立体的;文学是内敛的,广播是外放的;尽管这两者的表达方式是截然不同的。可是,当静静的文字变成了铿锵的声音时,却奇妙的形成了另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强大魅力!” 
                              结合文学与广播的另一项重大的意义是:它可以让那些活在黑暗世界的失明者、缠绵病榻的慢性病患者,还有,目不识丁的高龄人士,心旷神信的通过声音来领略文字的美丽,而这,也是大众传播媒介体现社会温暖的一种方式吧。 

                                             烟花 

                              小时过年,最爱观赏烟花,觉得它变幻莫测而又神奇无比。 
                              当烟花“噗”的一声飞窜上天时,好似种子骤然在黑黑的“土壤”里爆裂了,长出一棵五颜六色的巨树,把墨黑的夜空照得如同白昼。仰着头,痴痴地看那一团一团不断地涌现的色彩,整颗心,熠熠地发着快乐的亮光。 
                              年龄稍长看烟花,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当烟花快活的、尽情的、任意的在天空里绽放出一朵朵令人目眩神迷的璀璨时,我觉得它像是一个我所憧憬的人生:五彩缤纷、痛快淋漓。虽然短暂如昙花,但是,那瞬息万变的绚丽,却为世人铸下了永恒难忘的记忆。 
                              年龄再长看烟花,却又进入另一个新境界。 
                              花团锦簇的烟花,在空中展示自己美丽的面貌前,是经过一个艰苦的制造过程的。每一道放射出来的光华里,都掺杂着不为人所道的辛酸;每一个设计新颖的图形中,都揉合著不为人所知的劳碌。 
                              懂得这烟花的,从它的灿烂得到大启示:要有个发光发亮的人生,就得倾全力去拼搏,尽全力去奋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原是人世间千古不易的真理呵! 
                              这些年来,夜夜挑灯读书,日日伏案写作,主要的目的就是以文字铸造美丽的烟花,在读者的心幕上尽情地燃放。等他日两鬓似雪时,回首前尘,知道我所绽放的小烟花曾经在人世间闪过亮丽的火花,那么,我对自己,就算是有了个清楚的交代了。 

                                            齐齐成长 

                              如果写作也算是职业的话,那么,这可说是一门最没有保障的行业。 
                              默默地工作,外界的掌声和嘘声,都听不到;读者的反应到底是热情还是冷漠的,也难以感受得到。 
                              书一本本地出版,只有当出版商把结算版税的支票送过来时,才从书籍的销路里得到些许小安慰。 
                              作家最大的梦魔是:作品变成发霉的蛋糕——滞销。 
                              从事别的工作,你不行,老板要想辞退你,会给你一个月或者是更长久的通知。作家呢,把自己熬了许多个无眠之夜而诞生出来的作品推到书市去,等上一段长时间,等到书籍在架上蒙尘时,才可惊复可叹地发现:滞销这个残酷的事实居然悄没声息地落到自己头上来。 
                              作品滞销,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然而,据我分析,最直接的一项,是作者没有和读者一起成长。 
                              初读某位作家的书时,有“高山仰止”的感觉——觉得他的作品词汇丰富、内容繁复、思想深刻。如痴如醉地阅读、如饥如渴地吸收。这位作者,以他作品里的养份,扩大了那位读者的思想领域、增强了语文的修养。读者慢慢地长大成人,脑子已形成了一片绚烂美丽的风景;然而,作者还自得其乐地在原地踏步——十年前是如此、十年后依然如故。这时,已经成长了的读者再来翻读同一作者的书时,已味同嚼蜡。 
                              深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决定与写作终生结缘时,便下定了决心,要永远与读者一起成长。我希望做“龟兔赛跑”这一故事里的“龟”,不断地迈步前进。步伐和速度也许很慢,但是,永不停步,永不。 

                                             好秘书 

                              创作乐,抄稿苦——相信每一位从事写作的人,都会举手赞成这个说法。 
                              快快乐乐写成的稿子,经过一修二改三润饰以后,便得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抄进稿纸里。 
                              抄稿,可真是一项要命的工作,单调而又辛苦。抄稿的那个人,不折不扣的变成了个呆板的机械人,思维停顿、全身僵直,唯一不停地动着的,是自己可怜的右手。 
                            


                            25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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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抄抄、抄抄抄。 
                                汗流侠背,眼如死鱼;而中指与笔杆接触的地方,更是深深地凹了下去,火烧火燎地痛极了。如果一切抄得顺顺当当的,那么,这一场大辛苦,却还算是值得的。最怕的是:一时不慎,抄漏了一行或一段,必须重新再抄,那种心情,真是窝囊透顶。偏偏我又是属于吹毛求疵的人,容不得稿纸上出现任何涂改的痕迹,所以,有时,就算只抄错了一个字,也撕去重抄,耗神费事。 
                                那段时期,每每想到创作小说,便忧喜掺半。让自己塑造的人物在纸上呼风唤雨,自然痛快淋漓,有时,思潮顺畅,笔泻千里,写成的小说,长达两、三万字。写毕,对着那一大叠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的草稿纸,心里涌满了一种甜蜜的痛苦。 
                                三万字,重新抄在每张四百字的稿纸上,足足得抄上七十五张稿纸呢! 
                                听,是七十五张稿纸,不是七张半哪! 
                                一想到这项“浩大无比”而又“枯燥至死——的抄写工作,我便斗志全无了。有些小说,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写好以后被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 
                                现在,情况全然不同了。我“请”了个书法工整的“秘书”,全面地为我负起缮抄稿件的工作。这位勤劳的秘书,有个美丽的名字:“电脑”。 

                                              固步自封 

                                渐渐发现:劝人学电脑,是挺累的一回事。 
                                你兴致勃勃、口沫横飞地说着以电脑写作的种种好处,对方木无表情,不动声色地听。说毕听罢,忽然阴恻恻地列举一百零一个理由来反驳你。 
                                我听过的理由,便有以下数宗: 
                                “电脑写作,冷冰冰、硬绷绷的,一点儿感情也没有。” 
                                “把写好的资料储存在电脑里,万一电脑失灵,不是血本无归吗?” 
                                “用电脑写作,妨碍思路,我不干!” 
                                “我现在不用电脑,不也是写得好好的吗?干吗要多此一举呢?” 
                                “一根原子笔多少钱?一个电脑多少钱?你替我算算看!” 
                                “电脑?不不不,我有科技恐惧症。” 
                                “电脑字,四四方方的,哪里及得上我的书法美?” 
                                “电脑输入法那么困难,我学不来!” 
                                “汉语拼音法?嘿,我发音不准,怎么学?” 
                                “电脑是年轻人的玩意儿,我老啦,学不来!” 
                                “电脑写作?不行不行,面对着它,什么灵感都逃光了!” 
                                “嘿,养成了依赖电脑写作的坏习惯,如果电脑坏了,怎么办?” 
                                “用电脑写出来的作品,一点韵味也没有。” 
                                千种万种万万种理由,归纳起来,只有一种:无理地抗拒。 
                                倘若电脑真的不利于写作,那么,请问:那些学会了以中文电脑写作者,为什么没有一个走“回头路”,放弃电脑而重新以纸和笔作为写作的工具呢? 
                                现在,碰上这类固步自封的人,我再也不要白费唇舌去作无谓的争辩了,就让他在纸与笔中自得其乐、自求多福吧! 

                                               暴暴茶 

                                受邀到蔡府作客,与从香港回返新加坡盘桓两日的蔡澜先生会晤。 
                                寒暄过后,蔡澜先生亲自下厨为我泡制他“版权所有”的“独家茶”。 
                                那茶,浓黑如墨,有淡淡香气缭绕。 
                                蔡澜先生笑嘻嘻地说: 
                                “这茶,就叫做暴暴茶。暴饮暴食之后,不可无它。” 
                                捧起那杯又热又酽的茶,啜饮一口,微苦、大甘,苦中无涩而甘中带醇,茶入喉之后,有一股似淡实浓的香味直透心脾,久久不散。细品缠绕舌上的这缕香味,除了茶香之外,还有药香、花香。 
                                谈起“暴暴茶”的发明,蔡澜先生眉飞色舞地说: 
                                “它是以能够久藏而又愈久愈香的一种西南名茶作为底子,混合了以田七为首的多种中药,再加上鲜花一起烘焙而成。” 
                                他自称是个暴饮暴食的人,爱喝各式烈酒而又爱尝各式美食,这“暴暴茶”,不但可以解腻,可以解酒,而且还具有保健与减肥的多重功能呢! 
                                “暴暴茶”最近在香港“初试啼声”,一鸣惊人。记得我曾在香港的报上读及一篇有关的报导,内容是说蔡澜先生为香港一家孤儿院筹款而义卖“暴暴茶”,结果,排队争饮“暴暴茶”的人足足长达好几米,供不应求呢! 
                              


                              26楼2005-11-1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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