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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下低保与医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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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成员如未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医保,那可以自愿选择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
  一、职工医保
  如果低保家庭选择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可以享受就业援助补贴。首先,需要先以低保家庭成员身份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再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缴纳医保费(有的地方可能需要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缴纳一定期限后,然后向人社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标准以当地为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居民医保
  如果低保家庭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政府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以江苏省为例,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全额资助参保(即个人无需支付医保费)。
  三、医疗救助
  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医疗救助,即低保家庭成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待遇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救助保障。对低保对象原则上不设起付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一定标准的起付标准。对低保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具体标准以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为准。
  医疗救助费用范围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至于普通门诊费用是否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各地医保统筹地区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以江苏省为例,普通门诊费用救助限额不低于1万元。


1楼2023-09-20 09: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