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民不与官斗。如果不是显失公正,我又何苦以卵击石自找麻烦,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一起简单的违法侵权纠纷本以为赔偿了事,结果硬是要仗势复杂化,让你耗不起想不了了之,谁曾想小事化大,大事难了,原告不吃这一套。从劳动仲裁到民事诉讼,再到行政诉讼,耗时已四年之久,人民的合法权益依旧不能得到应有的合法保障,给党和政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9月22日,听闻中央依法治国办派出6个督察组,对全国6个省区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为期7天的实地法治督察。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第一次综合性的法治督察。这6个省区分别为安徽、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宁夏。
有四川,终于等到你!忽如一夜春风来,人民的冤情党来伸。遂跪呈御状如下:
原告:余先生
实力背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被告:乐山川报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川日报乐山记者站)
实力背景:身处省厅级高位、背靠省委常委的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我是原告,因与被告即用人单位(四川日报乐山记者站)存在劳动争议,于2021年8月向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请劳动仲裁。根源于劳动仲裁(乐劳人仲案[2021]20号)的显失公正,一审([2021]川1102民初965号)的枉法裁判、又不得已历经二审([2022]川11民终91号)、申请再审([2022]川民申2294号)、申请监督(乐检民监[2022]24号)、申请复查(川检民复查[2023]110号)等司法程序,显失公正的裁判一路绿灯。我不得已又于2022年11月提起了行政诉讼,历经[2022]川1181行初195号、[2023]川11行终30号、 [2023]川行申764号、乐检行监[2023]33号等司法程序,违法侵权的事实视而不见。最终,劳动者在消耗了大量的维权成本后,本应被依法维护的合法权益仍未获得合法支持。
在民事诉讼中,裁判者不惜牺牲人民的合法权益,也不愿意打破将错就错的僵局,让强权者的违法权益受损,给劳动者造成了再次的伤害。在行政诉讼中,裁判者不惜枉顾法律事实,滥用驳回裁量权,违法剥夺了原告的合法诉讼权利,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让本应被合法维护的人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与人民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
被告一系列违法侵权事实被裁判者一致认定为合法,于情于理于法均存在明显不当。裁判者不惜统一口径指鼠为鸭,人为伤害法律的公正,最终损失民心所向,这也让伟大的党背上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的黑锅。
这起由简单的违法侵权纠纷演变成艰难的维权官司,貌似落入了一个将错就错的权力怪圈,权力的枷锁环环相扣,禁锢着公平正义的砝码,没有谁敢亮出正义之剑来斩断。在强大的实力背景的影响下,任何有理有据的法律事实都是空口白话。被告的强大背景已官至省委常委,在全省范围内几乎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力量,足以让任何一个裁判者敬畏。
如此强大的实力背景,如此不公的裁判结果,足以让人浮想联翩。被告身处省厅级高位,背靠省委常委,这种绝对的权力影响足以左右天平的砝码。但是,这种大炮打苍蝇的愚蠢做法很不明智和划算,也就不排除有居心叵测的涉案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打出这种绝对影响的旗号欺上瞒下,假借维护单位整体利益的幌子招摇撞骗,千方百计动用可以动用的人脉干扰司法公正、掩盖自己的违法侵权事实,以牺牲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保全自己。裁判者将错就错,选择明哲保身来维护强势利益,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体现。
因相关人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已经给劳动者造成了3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希望:一、按法定时间和应得收入计算工资总额并全时全额支付双倍工资及利息;二、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三、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枉法裁判罪责。
我坚信,伟大的党,为了伟大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正本清源,还法律一个公正,还社会一个公平,还人民一个公道,还党和政府一个风清气正的伟大口碑。(申冤人敬上)